6、开枪

宋之焕面色大变:“不好,肯定是军政府的人在抓乱党,你赶紧躲好,别被乱枪伤到了。”

采薇一个从和平年代来的,哪里遇到过这种事,心中不免慌张,见他要往里跑,忙叫道:“你做什么去?”

宋之焕头也不回道:“我祖父还在里面,我得把他带出来。”

戏厅的人慌不择路往外冲,后院顿时涌出了一群人,宋之焕却什么都不顾,坚定地逆流而行。

看到那年轻男子义无反顾的身影,采薇竟然还在慌乱中,空出一点心思想,让文茵和这样的年轻人在旅途结伴同行,应该是一件让人放心的事。

当然,这点心思也就只是一刹那,因为她很快就被这乱作一团的场景给弄得脑子嗡嗡一片。

能来丹桂第一台看戏的观众,就算不是达官贵人,也至少来自于像宋之焕这样还算体面的中等家庭。

然而此时,从戏厅冲出后院的人们,无论是男女老少,都失了体面,风度全无,同行的人摔倒,也顾不得去扶,哭声和叫喊人,此起彼伏,令人心惊胆战。

在一个秩序和法制混乱的时代,人人都可能成为蝼蚁。

夹在这波人跑来的,还有两个穿着戏服的戏子,其中一个就是扮演杨贵妃的旦角,他头饰妆面都已经凌乱不堪,戏服也被撕裂大半,形容十分狼狈。

很快,有两个穿短褂的男人追出来,朝天空放了两枪,厉声喝道:“都不准动!”

于是本来四处逃窜的人们,在听到枪声后,迅抱头瑟瑟发抖蹲在了地上。站在廊柱旁的采薇,才刚刚蹲下,便见离自己不远处的草地,一个四五岁的男孩,仍旧踉踉跄跄地跑,嘴里哭喊着“姆妈”,应该是和家人跑散了。

采薇皱眉,也顾不得多想,赶紧翻过栏杆,一把将孩子抱在怀中紧紧箍住,再次蹲下。

小孩像是抓了根救命稻草一般,紧紧攥住她的衣襟。

采薇的心噗通跳得厉害,伴随着心跳声的,是踩在草地的脚步,一步一步走过来。

“你!站起来!”一道洪钟般冷厉的男人声音在上方响起。

采薇不由自主抬头,发觉是刚刚的短褂男人之一。他手中的枪指着她不远处蹲着的一个人。她目光下意识随着枪口看过去,却见那人正是刚刚的“杨贵妃”。

而就在此时,那双画着油彩的丹凤眼,也朝她瞥了过来,目光微微闪动,忽然倒地一个翻滚。下一刻,采薇和怀中的孩子,已经被这“贵妃”抓住提起来,一把冰冷的枪,抵在了她的太阳穴。

一切发生得太快,采薇脑子如同断片一样,空白了几秒,不过很快又回过神,迫使自己冷静下来。

面对可能到来的死亡,她当然也是害怕的,但或许是因为她本就不属于这里,这种害怕于是就又带着点放任自流。

短褂男子见有人被当做人质,面色一变,道:“果然是乱党,我劝你好好考虑,放下枪跟我们回去,还有活命的机会,如果顽抗伤及无辜,别怪我们就地正法。”

抓乱党波及无辜是常事,但他们刚刚入沪,若是看到女人孩子被挟持,还无动于衷,传出去被大报小报乱写一通,肯定会失民心。何况能来丹桂第一台看戏的,多半是富贾名流,万一出了事,他们不好交代。

短褂男人虽然语气狠厉,动作却不敢过激。

那挟持着采薇的“贵妃”,喘着气道:“你们放下枪,不然我开枪打死这个姑娘和孩子。到时候传出去,那就是你们军政府不作为。”

他的声音有些发抖,再不怕死的人,面对死亡时,也必然是有那么一点畏惧的。

采薇这时还算淡定,而被戏子一把揪住的孩子,却是吓得大哭起来。采薇感觉自己手上有湿热传来,是小孩子尿裤子了,她赶紧将孩子抱得更紧了几分。

这时又有几人走了进来,前面两个穿着铁灰色军装,跟在后面的则是穿着长衫的三个男人。在进来后,拿着枪的军装男人停下脚步,稍稍让出一点位置,让后面的人走上前。

采薇认出来,这正是先前包厢那三位。

中间戴着毡帽的男人,本是微微低着头,站定后,一边不紧不慢地摘下帽子,一边淡声开口:“都把枪放下。”

他应该是这行人的上司,一得令,几个拿枪的人,都把枪放在了脚边。

采薇还没来得及因此松一口气,目光却因为男子摘帽后,露出的那张脸,一时凝滞。

虽然时代久远的黑白照片,多少有些失真,但她还是一眼认出几米之遥的男人,正是她在一百多年后,从黑白老照片上看到的年轻太姥爷。

一个轮廓更分明,眉目更英挺的民国男人。

本已经过世百年,只剩一张老照片的人,活生生出现在自己眼前——哪怕这本就是他的时代,也仍旧让采薇一时心情复杂得无法形容。

采薇身侧的“贵妃”,明显因为男人的吩咐,稍稍放松了些,抵在她太阳穴的松开了一点,用只有她能听到的声音道:“姑娘放心,我只是借你一用,不会真的伤害你。”

采薇因这话,心中一软,配合着他往后挪动。

然而就在这时,那个活生生的年轻太姥爷,忽然伸手从身侧军装男人腰间的枪套中拔出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这边开了一枪,甚至连瞄准都没有,前后不过三秒。

采薇只来得及在枪声响起时,下意识捂住怀中孩子的眼睛。

她甚至觉得那子弹是朝自己飞过来的。

等回过神,只觉得箍住自己的那只手臂陡然松开,脸上和手上有湿热的液体留下来,脖子传来如火燎般的灼痛。

她松开捂住孩子眼睛的手,将泣不成声的小人儿放下地,迷茫地转头看向身后。

只见“杨贵妃”已经倒在地上,刚刚抵着她的那把枪落在一旁。脖子中间一个银元大小的血洞,正在往外淌着热血。

血流在草地上,慢慢渗进土壤中。

华丽的头饰和戏服散落开来,在鲜血的映衬下,显得凌乱而惨烈。

他还没断气,眼睛睁得老大,身体痉挛着,在其他人上来查看时,微微颤抖了几下,终于静止下来。

采薇对于死亡本身没什么太大的畏惧,但是眼睁睁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杀死,血流满地,这种震撼,还是远远超出了她的承受力。

她胃部一阵翻涌,有点想吐。颤抖着手摸了把脸上被溅到的血,又去摸了摸脖子灼痛的地方,终于是眼前一黑,朝地上栽倒下去。

但是预想中摔倒在地的痛感并没有传来,好像是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扶住。

再醒来,是满目白色,白色的墙壁和穿着白衣的医生,见她睁眼,那医生笑道:“姑娘,你醒了?”

“这是哪里?”采薇问,她脑子里还混混沌沌,有点不知今夕何夕。

医生放下手中的药棉,道:“这是医院,你脖子被子弹擦伤,我刚刚已经处理好伤口,没有大碍,你不用担心,也不用住院,回去擦擦药,过几日应该就能好了。”

这是租界里的医院,如果不是四周的设备实在不像是百年之后,采薇刹那间以为回到了自己的时代。

在脑子逐渐清明后,先前发生的场景一股脑钻进了她的记忆:男人开枪的果决,戏子惨死的模样,以及被鲜血染红的地面。

一股无法抑制的后怕涌上心头,让她的身体像是陷入冰窟一般冷得厉害。

原来她也是怕死的。

不过她只让自己慌乱了片刻,就又恢复冷静。想起刚刚出事时,三姨太没见着自己,恐怕家里这会儿已经乱套了。这时代又没有即时联络工具,她得赶紧赶回去报平安。

想到这个,她赶紧从从手术床上下来,同医生道了谢,开门往外走。

刚刚走到门外,却见走廊长椅上,坐着一道熟悉的身影,正是老照片上走出来,朝她开枪的那个男人。

他已经从白罗长衫换成了戎装。也许是老照片会自动带上一层柔光,也或许是因为照片上是新婚,先前采薇看照片,并没觉得这人有多冷峻。而此时在现实中看到,才发觉这个叫谢季明的男人,英俊的轮廓有种刀削般的冷硬,尤其是当他觉察动静,抬头朝她看过来时,那双漆黑如墨的狭长双眼中,更是如同覆盖着一层碎冰,那是一种毫不遮掩的冷漠。

就如同刚刚在丹桂第一台,他毫不犹豫开的那一枪。

这是一个视人命为草芥的男人,他在开枪时,显然完全不在意作为无辜者的自己和那个小孩。除了对死亡的后怕,采薇更多是作为一个从文明时代过来的人,对他这种草菅人命行为的发寒。

她忽然明白文茵为何不愿意嫁入谢家。

而她之前看到那张老照片而产生的想象,也在见到谢季明这个真人后,如同泡沫被戳碎,只剩下残酷的现实——哪怕,他本人比照片,其实更为英俊。

谢煊见到人出来,站起身,对她道:“姑娘,你没事了吧?”

穿上戎装后,他整个人越发显得挺拔,哪怕语气算得上温和,动作也十分绅士有礼,仍旧叫人感到一股不可忽视的盛气凌人和冷冽。

采薇冷冷看他一眼:“多谢长官还记得将我送来医院。”

谢煊说:“刚刚在戏院多有得罪,让姑娘受惊了。”

虽然语气礼貌绅士,却听不出几分温度。

采薇轻笑一声,语气温柔,吐出的话,却不怎么中听:“长官办案,哪管我们小老百姓的生死。还希望小女子先前没妨碍长官们。”

她脸上的血迹已经被医生清理干净,但身上的月白衫子肩膀和胸口处,还残留着一片已经干涸的血迹,配着她一张嫩白小巧的脸,看起来很有些触目惊心。

谢煊对她的讥诮不以为意,他不动声色扫了她一眼,衣衫虽然简单,但质地是精细的绸缎,腕上戴着碧绿的翡翠镯子,一双手白嫩如葱,这必然是大户人家才娇养得出的千金小姐。

而让他有些意外的事,这位千金小姐在遇到先前的事后,面对他这个开枪者,除了语气中的讥讽,就没有其他,看起来有些过于淡定了,那不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千金小姐该有的反应。

谢煊默了片刻,面无表情道:“姑娘放心,虽然我们是奉命行事,但分寸还是会有的,绝不会乱伤无辜。”

采薇说:“长官的意思是自己那一枪,百分百不会射偏?”

谢煊说:“我受过专业训练,对自己的枪法有准确的认知。”

采薇指着自己缠着纱布的脖颈道,轻轻一笑:“那我谢谢您那没打偏的一枪。”

谢煊目光从她脖子上的纱布轻描淡写划过,脸上没有任何内疚,只淡声道:“刚刚戏园太混乱,我直接将姑娘带来了医院,你家人寻不着你应该着急了,我派人送你回去。”

采薇看他一眼,冷声道:“不用。”

这时,一个副官模样的年轻男人,匆匆走过来,低声道:“三少,闸北那边的华界,发现一个乱党据点。”

谢煊低低嗯了一声,从身后长凳拿起一件斗篷递给采薇:“那姑娘自己当心。”

说完,便同手下一块疾步离开,高大挺拔的背影,消失在医院白色的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