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恒丰桥桥堍,就是一条米铺遍布的旧式街道。这种旧式街道本就蜿蜒狭窄,来往行人经过一间店铺门前时,由于挤满了人,更是连过路都困难。
这间店铺的门脸正中挂着‘王记米行’的黑地金字招牌,横匾旁支着块长布条,其上墨汁淋漓的写着‘配米’两字。
在布条下方,几十个人把王记的店面口子围得水泄不通。
“往后退!往后退!”
王记米行的一个伙计连喊几声后,发现众人反而愈发往前挤了,仗着身材高壮,他抱起一木桌和他们对挤起来。你进我退间,人群往后退了几步。那伙计的眼前总算是有了块空地,他赶紧上前把桌子放下,嘴里喘着气喊道:“别挤了!这桌子是等会账房要用的。”
着急配米的众人听了这话,反而开始往桌前挤,气氛顿时紧张起来。米行的掌柜怕他们蜂拥而上,配米变抢米,就赶紧叫了个伙计过去分号牌,让这些配米人领号排队。
宋诗赶到王记时,队伍已排了老长。“怎么就忘了带帽子?”一边喃喃自语,她一边赶紧逆着寒风站到了队尾。
配米长队对老街上的来往人流来说是极大的阻碍,于是骂骂咧咧之声不绝于耳。宋诗忍着渐生的头痛,一手把手袋护在身前,一手护着身侧,紧跟着前面的人。
还没等到她被吹成人型冰棒,一个黄脸的中年男人揣着手走了过来。
“小姐,要牌吗?我不配了,可以让给你……”他低声问宋诗。
“牌是几号的呀?”
“30号,还有几个人就到了。”
宋诗才刚默数过前面的人数,大概超过百人,就回道:“我出二两米钱。”
“我拿到这个号很不容易的,三两……”黄脸男愁眉苦脸的还价。
“票贩先生,我就只出这个价!”宋诗干脆地转头,表示不用谈了。
黄脸男见宋诗不是洋盘,连忙说:“好吧,好吧,算我吹亏,二两就二两!”
说着他从袖子里抽出一只手,把号牌的号亮给宋诗看,“是这个号吧,我们一手交钱,一手给牌。”
宋诗点点头,把右手伸进了手袋里,可一看前面队伍里焦躁的众人,她又改变了主意:“拿了牌,你走了,我排不进去怎么办?要不,你和我一起去前面,等我排进了位置,再给钱。”
“成!唉,小姐,你的门槛真精!”黄脸男听见前面的号喊到了25,知道时间不多了,苦着脸同意了。
两人说好了,就准备往前走。
砰!
砰!
砰!
三声枪响,宣告配米就此结束了!
突兀的炸响带来了几秒的寂静,随后人们尖叫着、推挤着,拼命想离开方才还为之争吵的位置。
在混乱的人群里,宋诗感觉自己就像是一颗被投入黄浦江的小石头,随时都可能粉身碎骨。在‘激流’和‘漩涡’里,她被扯头发,被踩脚,被推搡,更有好几次被人流带往了反方向。
这样过了好一会,拼上了吃奶的劲,宋诗总算是逃出了狭窄的老街。
站在十字街口,刚喘匀气,宋诗就跛着脚往前走。她的左脚踝刚才被人狠狠踢了一下,特别痛,但她不敢停:按照以往的经验,在老街附近开枪的人无论是锄奸队还是‘落水’汉奸,枪林弹雨都还在后头呢!她觉得自己必须走到两、三条街外去才够保险。从老街涌出的人群里,有人和她的想法一样,步履匆匆,只想离开这是非之地,可也有人开始作怪呢!
刷的一声,一个身影窜过,随之而去的是宋诗的手袋。
“啊!”宋诗摔倒在地。已经不止左脚踝了,她的整个左腿都钻心的痛。剧痛只持续了短短几秒钟,宋诗就生生痛出了一头冷汗。
“哈……”她不由得放轻呼吸。
“让开,挡路鬼!”
一个经过的男人差一点就踩到她的手;一时站不起来,宋诗只好半坐着,用双手撑地往墙边挪动。
“姑娘,到这来……”一个好心人喊道。
宋诗扶着墙站起来,顺着声音,她抬头一看,前面不远处就是一栋六层洋楼。洋楼的底楼是家装修十分豪华的旅馆,虽然旅馆早已见机紧闭了大门,但是它门前的一长排大理石台阶却为不少逃难人提供了一处暂时的歇脚地。几分钟后,宋诗也在台阶上占了一角。
“老先生,刚才我都慌神了。太谢谢您了……这些手链是要卖的吧,串的红木雕件好漂亮!老先生,我来帮您捡好不啦。”
说完宋诗就半蹲下来,帮着提醒她的老先生一起整理散落一地的红木手链。两人一边说话,手里一边重复着三动作:捡手链、拍灰、往包袱皮里放。突然,宋诗的耳朵里响起一声震天巨响,洋楼随之猛地一震,台阶上站满的人立刻应声倒了一片。
“是炸弹!”
“天啊!就在楼上!”
惊惶的人群四散奔逃。
“老先生,快跑!”从台阶上爬起身,宋诗对着还在收拾包裹的老大爷喊了一声,然后就咬着牙拼命往街上跑。
宋诗的身后,旅馆大门被打开了,几个壮汉护着一个人正下台阶。他们个个手上都有枪,枪头硝烟未散。
大爷的腿脚比宋诗灵便,他当机立断扔下包裹,已经跑进了人群里,落在他身后的宋诗却被地上的杂物绊倒了。
“砰!砰!……”
枪声大作中,对街停着的一辆轿车突然冲了过来!
一片混乱中,一个蓝色的身影被撞飞了!
啪!!!
宋诗落在了台阶上,鲜血立刻染红了白色的石阶。混战中,一个保镖大脚一踹,她滚下了台阶,拖着血痕横倒在街面上。
冬日寒风里一滩血泊冒着缕缕热气,血泊中的宋诗已经感觉不到疼痛,她正在失去所有的知觉,只是越来越冷,越来越暗……
宋诗就这样横死街头,陶小霜的梦却还没有结束。
或者应该这样说:陶小霜已经完全忘了自己在一个梦里,她只知道自己不想死,她想要活下去!
求生的执着像火焰般烧灼起来,一霎那陶小霜就身陷烈火焚身之苦。仿佛过了千年,又仿佛只是一秒,在火焚的痛苦中,陶小霜恍然大悟到:自己没死,而是在做梦呀!一个仿佛重回前世极其漫长的梦。梦里的宋诗就是自己的前世呀!
黄粱一梦,原来已是隔世。
这种明悟让陶小霜好过了一点,焚身的热焰也减弱至可以勉强忍受的灼热。然而,一想到宋诗横死在街头,等待她回家的宋妈永远也见不到女儿了,陶小霜就感觉自己心如刀割!
陶小霜的心痛到像被人用力捏做了一团似的。她只能拼命告诉自己:这是一个梦!宋诗早就死在了民国,一切早就结束了,自己现在是陶小霜,生于1952年的陶小霜。
在这样不断的重复下,死亡和失去家人的痛苦渐渐的减轻了,陶小霜终于有了余力,她环顾四周,发现自己正身处一片无边的黑暗里。这时,即使再不舍前世的种种,陶小霜也意识到自己该清醒了——她需要离开这个梦!
在黑暗中,陶小霜折腾了很久,然后她十分惊恐的发现自己怎样做都无法醒过来。她焦急的大喊道:“这个梦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这时,一点荧光突然从她的胸口透体而出,还没等她看个究竟,那荧光就开始慢悠悠地往前飘去。黑暗中,只见荧光所经过的地方浮现出一条窄窄的光路。
陶小霜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这荧光就是自己离开这梦境的关键。于是,她沿着光路去追赶那点荧光。那荧光似乎有灵性,不想让陶小霜轻易追上自己——不管陶小霜怎么卖力的跑,它前漂的速度都刚好比陶小霜跑的速度快一点。这样追了很久,陶小霜实在是累了,只好放慢脚步变跑为走了,结果那荧光居然也慢了下来,还是比她只快一点。
这荧光难道是在引路?陶小霜抱着这样的猜测追着那荧光又走了一阵,越走她越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自己好像曾经也这样走过……
陶小霜震惊的停下脚步,她的视线第一次离开了那荧光,因为她不怕那荧光会突然飘走了,她想起来了——想起自己为什么会作这个梦,想起自己为什么会梦到自己的前世,以及离开这个梦境的方法。
原来,一切的缘由都发生在那一天——民国二十八年的正月十三日。
那一天,宋诗在冰冷的黑暗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然后,在这片无边的黑暗中她居然又有了意识。一有了意识,她就感觉到自己在不断的下落。黑暗无边无际,最深处也许就是地狱或者黄泉吧,宋诗原以为自己会一直落下去,谁知道突然间却有一束莹光临空出现,接住了她。
那荧光转瞬间就形成了一道横跨黑暗的光路,宋诗站在那光路上,茫然无措,不知自己是生是死,突然一把寸许大小的红色钥匙凭空出现在她身前的半空中。
只看了一眼,宋诗就觉得那红色钥匙很眼熟,但她的心绪极其混乱,所以端详了很久,她才想起自己在哪里见过它:这个钥匙用一根红绳串上的话不就是一条手链吗——宋诗帮着那位老先生捡起的那一堆手链里的其中一条。因为其他手链串的小雕件都是喜庆的花卉或者动物,所以当时宋诗对这唯一的一个做成钥匙形状的小雕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想到这里,宋诗不由抬头去看悬浮在空中的钥匙,她心里想道,钥匙呀钥匙呀,你到底是什么呢?是你带我来这里来的吗?
她的心念一动,那红色钥匙就散发出一阵耀眼的荧光。被那荧光照过,宋诗的脑中浮现出无数奇妙的景象:一个迷雾中的西方小镇,镇上的巡夜人,还有能穿梭时空的宝物钥匙……
景象是无声的,但宋诗却好像听到了一个声音在说话:‘迷雾镇的巡夜人可以实现一个愿望,代价是巡夜的职责将至死方休……’
至死方休?陶小霜记得那时的宋诗简直要被逗笑了,宋诗想,如果做那什么巡夜人就能平安的活到死的话,那么就算那个迷雾镇在地狱里,它的巡夜人宋诗也做定了!
于是,宋诗断然的向那个钥匙许了愿:我要活过来!我要做太平人!
作为一个命如草芥横死街头的乱世人,宋诗许下了内心最深切的愿望。许完愿,她就失去了意识。
如今愿望算是‘实现’了,只是活过来的人不是宋诗,而是陶小霜。记起一切的陶小霜想到宋诗那永不再有的二十岁生日,想到那再也吃不到的麻油芙蓉蛋,心中不禁一片苦涩。那个钥匙可真是害苦了自己:那时自己一心想的是要复活,得到的结果却是投胎转世。难道是因为钥匙的魔力不足以起死回生,所以才换了个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愿望?或者是那钥匙的灵性不够,所以理解错了自己的愿望……
越想越疑惑,陶小霜摇摇头,决定就此打住了。她对自己说:吃大亏的是前世的宋诗,不是现在的自己。自己两世为人,今生又生于和平的新中国,说来也算是‘活过来又做了太平人’了。
陶小霜自己给自己猛打马虎眼,不想再计较许愿的事,是因为她迫切的想离开这个梦,她不知道自己在现实世界里还好吗?自己这一梦可是把宋诗的一生都经历了一遍,她真怕自己在现实里已经‘一梦不醒’很久了。
想到这里,她心里就火烧火燎的着急。
离开这个梦的方法,说来也简单:只要陶小霜履行前世答应的代价,去做那个迷雾镇的巡夜人,然后就可以醒来。
可是,前世许下的愿望明明没有真的实现,如今想要离开梦境却必须要履行曾答应的代价:也就是说,从此以后只要夜晚入睡,陶小霜就必须完成一份诡异的巡夜工作才能醒过来,而且此事至死方休。
这就是要自己冤大头一做就一辈子呀,陶小霜的心里很不好受,她甚至感觉特别憋屈,但无论是曾跟着家人在大上海艰难求生的宋诗,还是身世坎坷的陶小霜都是很识时务的——既然迟早都要就范,那还不如早点去做那个巡夜人,完成‘工作’,然后赶紧的离开这个梦。
“什么狗屁巡夜人,坑死人呢!”虽然努力的开解自己,陶小霜还是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接着她咬咬牙,抬头看向一直静悬在空中似乎在等待自己做出决定的荧光。
对着荧光,她在心里默念道‘下来’,那荧光就轻盈地飘飞至她的眼前。有些忐忑的伸手一抓后,荧光中的东西居然轻易就被她抓住了!
深吸口气,陶小霜小心地摊开握紧的拳头,一把寸许大小的红色钥匙出现在她的眼前,这是它的第三次出场了!
第一次,它是手链堆里毫不起眼的一条钥匙状手链;第二次,它神奇的出现在宋诗的面前,有如剑仙小说里的通灵宝物;而第三次,它将给自己带来一份怎样的‘工作’呢?
即使陶小霜想到将有一份终身制的永远夜班的工作就感觉十分的无奈和郁闷,但已下定决心的她还是对着钥匙默念道;“我答应做巡夜人了!”
此念一生,陶小霜只觉眼前突然荧光大盛,随即掌心一热,她就失去了意识。
——————————
很久很久以前,毒障弥漫的沼泽仍有恶龙在筑巢,尖峭高耸的石塔还是女巫的居所。那时,有一个座落在广袤森林里的小镇。森林丰富的物产和土地的魔力使镇民们过着富裕安宁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种怪雾突然出现在森林里,雾气很快笼罩了小镇;镇民们因此都患上一种昏睡病,会突然睡着并且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
眼看整个小镇都即将陷入沉睡中,一个男巫来到了镇上。镇民们向他求助,于是男巫施法试图驱散怪雾,他失败了。不甘失败的男巫造出一件神奇的宝物,在月光下,带着宝物在小镇上四处走动,就可以驱散怪雾,可是被驱散的怪雾夜散而日起,于是小镇上需要有人夜夜巡逻,而镇民们在雾气中会昏睡不醒,所以小镇需要一位巡夜人。
镇民们把镇上所有的财富都献给了男巫,换取男巫给宝物施加了一个强力的魔法:宝物化为了一把钥匙——钥匙将在时空中穿梭,为小镇寻找合适的巡夜人。
渐渐地,小镇原本的名字再也无人知晓,迷雾镇成为了它的新名字。
月光下,静谧的迷雾镇正等待着入梦而来的巡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