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剽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饶是看惯了寒王一家的风光霁月般的好相貌,下人们见了百里一家皆深吸了口气。百里御寒长眉入鬓,眸若寒星,虽年过三十一张俊颜恍若神祗,气质矜贵无双。

百里轶辰只有十四,却已经脱了稚气,长成了一位翩翩少年郎。

一袭银白色锦袍,自是把自家爹爹的长相得了个十成十,面如白玉,眸如点墨,生的一副天人之姿,芝兰玉树,矜贵风雅。

午膳除了寒王夫妇和嫡长孙李逸轩,便只有百里一家。

倾城吃的姿态优雅,速度却可用风卷残云来形容。

左手一只鸡翅,右手一条羊腿,吃的是满嘴流油,忘乎所以。

李维歆扶额,这让人叹为观止的食量,哪儿有个姑娘家的样子!

寒王夫妇看着倾城吃的欢快,心情大好,连连夸赞:“蕊儿这丫头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多吃些,看着太瘦。”

说的跟自己饿过她一样!

李维歆强忍着咆哮而出怒意,侧过脸去舒缓一下心情。

脸还没有转过一半,李维歆额头上的青筋就跳得快蹦出来了!

看到百里御寒的吃相,李维歆瞬间原谅了倾城,这丫头还没全被自家夫君带坏。

在李维歆怒目而视的火光下,百里御寒后知后觉的抬起头,看妻子面色不善,连忙放下手中抱着的猪肘子,急忙伸手去拉李维歆的袖子,面带讨好,语气恭敬:“歆儿怎么了?是不是城儿又不听话了,为夫去教训她!”

默默躺枪的倾城:...

李维歆使劲儿的瞪着着百里御寒沾满猪油的大手,差点儿成了斗鸡眼。

黛眉倒竖,显然气得不轻:“你...你的蹄子离我的袖子远点儿!”

百里御寒连忙躲得远远的,跑到李维歆的身后蹲下,小心翼翼的问道:“怎么生气了?”

还敢问怎么了?

李维歆顿时七窍生烟,看着百里御寒袖子上那几个油腻的爪印,双眼渐渐蓄满火光。怒目瞪着百里御寒,拎着百里御寒的衣领便走:“回去给我跪豆腐,沾上一点儿渣你试试!”

百里御寒连连求饶:“夫人为夫知错了...诶呦~”

两人的声音渐渐消失不见,众人才反应过来,若无其事的吃饭。

寒王将自己掉了的排骨用手帕盖住,平安悄悄给寒王妃递了双新筷子,李逸轩则用手帕淡定的擦了擦脸上的酱汁...

伺候着的下人本着非礼勿视的原则,默默低头把自己险些掉了的下巴按回去。

嗯...见惯了此情此景的百里子女,自是心静如水的用膳,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就在倾城抓着泡椒凤爪啃的滋滋有味的时候,寒王妃叹了口气:“老身对不住百里家啊。”

倾城擦了擦手,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外祖母,您别自责。娘都是让爹惯的,爹说了,若是娘对他温柔似水,他心里难受!”

寒王一时老泪纵横:“百里家真是好人家!老夫这是祖坟上冒青烟,才攀上这个亲事!”

倾城看寒王夫妇感动的一塌糊涂,本想过去安慰,奈何现在左牵烤鱼右擎鸡腿,着实不方便。倾城便狠了狠心,看着桌子上十几个被清空了的菜碟子叠得老高,本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决心,一头埋在菜碟子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愿做头猪。

“蕊表妹,麻辣小龙虾已经剥好了,一会儿你的饭后甜点在冰窖里冰着,一炷香之后再去给你拿。”

男子温润的声音在倾城耳边响起,如珠玉击碎,俊朗好听。

倾城顾不得说话,点了点头。

这个对倾城秉性了解的比自家亲哥哥还要详细的便是李逸轩。

李逸轩是寒王世子,样貌清逸如山水画,待人温和有礼,自小便对倾城这个青梅竹马疼爱有加。两人自有记忆起便在一起玩,这位表哥没少为自己背黑锅。

花蕊是倾城的小名儿,只有最亲近的人才知道。

南瑾曦年年都会来琉璃阁住上一个夏天,性子开朗可爱与倾颜倾城很合得来,自小跟姐妹一般亲近。

倾颜小名儿是花蕾,南瑾曦则叫花芯。

百里轶辰小名儿叫芊芊,寓意着像沙漠里的芊芊棘一般坚韧顽强。

于是下人们皆称呼三人为芊公子,蕾姑娘和蕊姑娘。

用过午膳,倾城端着些寒王妃特意命厨房新做的吃食,去找李维歆。

“城儿,明年你就十三了,娘且问你,你可喜欢你轩表哥?”李维歆接过倾城手中的托盘,问道。

“女儿只当他是哥哥,若是女儿到了议亲的年龄还未有心仪之人,女儿会考虑嫁给表哥。”

“那你莫表哥呢?”

莫初年,李维歆的表侄子,小时候常常和倾颜、倾城玩儿。

“莫表哥也很好啊,女儿会好好考虑表哥们的。”

“你啊,真敢说,你考虑人家,人家喜欢你吗?”

“女儿这么好,他们为何不喜欢?”

“…”

出门不要说你认识我!这么不要脸的是谁家孩子!

“歆儿,为夫跪满了一个时辰。”百里御寒不知从哪里蹦了出来,拽过李维歆就往屋里走:“城儿你自己回去吧啊,爹爹和娘亲先走一步了!”

这真是亲爹吗?

走了两步,看到前面站着一人,一身深蓝色锦袍,面如白玉,朗月星眸,眉眼染笑,温润俊雅,风华无双。

“轩表哥。”

“蕊表妹,你看我今年也十四了,我们把亲事定下来吧。”少年目光幽沉,紧紧的看着倾城,眼眸中说不出的认真。

“表哥为何突然说起这个。”

“蕊表妹,我爹...已经开始准备给我议亲了。今日是我唐突了,只是我不想娶别人,城儿,你嫁给我,我会等你及笄。”少年双手紧握,头顶冒汗,紧张的很。

“表哥,现下我只把你当哥哥。”

小姑娘身量高挑,一双眸子神采飞扬,精致妖娆的面容透出一股坚定的神采。

“好…我们到处走走吧。”李逸轩很自然的牵起倾城的手,就像儿时那般。

“蕊表妹,你可还记得这棵树?”

李逸轩带着倾城走到了花园的柳树下,烈日炎炎,走在李逸轩的身边,倒像是挨着一棵能遮阴的大树那般心安。

倾城莞尔一笑:“自然记得。”

六岁那年,倾城兴致勃勃的对李逸轩说:“轩表哥,我们爬树掏鸟窝吧?”

李逸轩自幼熟读圣贤书,自是将守礼守节视作金科玉律。看着小表妹期待的眼神儿,心里有些动摇。

见到李逸轩神情微动,倾城拍着稚嫩的小胸脯豪迈地说:“我武艺超群,艺高人胆大!”

于是,李逸轩点头,便甘心当做人肉梯子,让倾城踩着掏鸟窝。

须臾之间,两人就潇洒的从树上空中转体三周半,大头朝下栽了下来。

倾城没来得及反应,压在李逸轩单薄的小身板上,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倾城被迫亲了一口李逸轩的后脑勺,李逸轩则是吃了一嘴土。

当时,李维歆气的把倾城扔进了善水居,丢下一张字条给灵隐师太表明身份便走了。

“什么时候把她教育的懂事了,凭字条儿我再领回去!”

那是你家姑娘,不是砖头儿啊。

果然,剽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最后,倾城还是被她爹半夜从善水居偷回来的。要是皇上知道堂堂南湘丞相,去尼姑庵偷孩子还被误当成采花大盗的话,估计会怀疑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