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一了百了

对方确实是认识阿铃母女的。

准确的说,不只是认识。

妇人李,叫李秀兰,也是早就搬在城里去住了的妇人。她早年十七岁就嫁了人,生了一个儿子,丈夫却在外打工的时候出了意外死了。

她便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把儿子抚养长大。

而她那丈夫死时,妇人也不过19岁而已,儿子也就才一岁多点。

原本她的父母曾让她改嫁,但给她说的人家都……不甚好。

不是四五十岁的老光棍儿,就是有好几个儿女的鳏夫,当然,她自己也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没权利去嫌弃别人,但这样的,她也确实无法接受。

农村结婚的早,她也是因为她哥哥需要娶媳妇儿,才被早早嫁了出来。但她和她的丈夫,却也不是毫无感情,那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知根知底,算得上个青梅竹马,是有感情的。

更重要的是,她无法忍受那些原来说媒的人,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模样,一副她已经不值钱的样子。

李秀兰是读过两年书的,虽然只读到了初一,但也识文断理,隐隐有着自己的骨气和骄傲。

她脾气也不算好,索性大闹一回,消了父母再逼她改嫁的心思,不再嫁了。

后来有大城市里的丝织厂里招人,李秀兰听说了,便一个人带着儿子毅然决然的北上进了厂,做了两三年,因为够勤快,能吃苦,还升成了小组长。

就在这个时候,她认识了孙大红。

这个时候的孙大红还是一个刚刚出来打工没多久的小姑娘。

孙大红打工的地方就是李秀兰这个纺织厂。

后来认识一打听,两人竟然是老乡,加上那个时候孙大红才十五六岁,小得出来打工的身份证都是借旁人的,季秀兰便不免对孙大红这个小姑娘多关注照顾。

后来孙大红谈了一个厂里的男朋友,又被这男朋友给搞大了肚子甩了,还被卷走了钱。

李秀兰也曾经警告过她,她那男朋友不是好人,但那个的小姑娘哪能听的人劝,最是天真又好骗,随便两句花言巧语便被哄的人都找不到北,等吃过亏后便伤心的回了老家。

这是莫颜在孙大红那位邻居那里也听过的故事。

再加上可能因为孙大红没什么亲人,便格外的容易将过多的感情投注于喜欢的人身上,所以才被那个男的骗的干干净净。

孙大红回了老家后,足足没了声息两年,才又联系李秀兰,想继续回来厂子里上班。

李秀兰这里自然是没问题的。

孙大红便又这样回到了那个厂子里。可能因为格外怜惜这个小姑娘,李秀兰便格外照顾孙大红,几乎是把她当做妹妹一样。

最后甚至还让孙大红直接住进她的家里去。

是的,那个时候李秀兰,已经在大城市里安了家,不仅把儿子养大,给儿子找到了好学校,后来甚至还又嫁了一个她真正喜欢的男人。

这次对方嫁的人还是一个小老板只是常年在外做生意,儿子平常又在学校,李秀兰便时常拉着孙大红一起,和孙大红感情越处越好。

孙大红也是同样有些依赖季秀兰。

然后在那年的冬天,两人一次外出买菜的时候,捡到了阿铃。

那年的冬天,下了好大的雪,所以李秀兰的记忆格外的深刻。

“那天啊,天气真的冷得要死,一大早上起来,外面就全部雪白雪白咧,走路都要滑一跤子的那种,那个时候要过年了,大红家乡没有啥子亲人,我也不喜欢回四川那个家,我就把大红叫到我家来过。”

“那天我们一起出去办年货,然后就在回来的那个小巷巷里面看到了阿铃,缩成一小团,脸都冻僵了,也不晓得是哪个丧天凉的把那么小的娃儿弄在那里。”

“阿玲……阿玲姐,那个时候是什么样子?”莫颜忍不住问道。

“记不太清楚了,穿的是普通人家的衣裳,没有什么特别的,只记得特别的瘦,特别的小,身上还有伤,我后来想想怀疑阿铃是被别人拐卖来的,自己给逃出来了,可惜她自己都记不到喽!我们也没办法替她找她的家人。”

后来等报了案,久久没有回复之后,其实是李秀兰准备自己养这个孩子的。

但不知道为什么,孙大红特别喜欢这个女娃儿,便和李秀兰说,她想养这个娃儿。

或许是可能是当初她怀了孕娃儿却被打掉,被伤了心也被伤了身子,看到可怜瘦小的阿铃被唤醒了母性,又或许是阿铃被养好之后真的特别乖,特别可爱。

总之,孙大红一口便决定要养下阿铃。

之后阿铃便被孙大红抱回了老家,上了户口,因为李秀兰的影响,还辛辛苦苦赚钱供阿铃读了书。

但可能是因为年轻的时候被那样骗干净过钱,再加上小时候过得苦,加上后来养一个孩子的不容易,之后的孙大红也格外的看重钱这个东西。

当然,她也同样喜欢阿铃,从来没有缺过短过阿铃,对她很好,因此,阿铃也很在乎她这个母亲。

等到阿铃上初中的时候,因为长得漂亮,意外被星探挖掘,找去演戏了。

只可惜阿铃并没有因为那出戏演出名,但也算是尝到了有钱的甜头,而且阿铃也确实喜欢演戏,就这样一演,演了许多年。

孙大红日子也越过越好,只是她没文化,只觉得有钱就是好日子了,最好是越有钱越好,这样就再也不用过以前的那些苦日子了。

所以在几年后有人看中阿铃,提出带阿铃去香港发展的时候,孙大红一口就帮阿铃同意了。

要知道那时候的香港是什么地方啊,那简直就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地方,堪称真正的世界一线城市,繁荣发达,简直就像天堂一样。

就在孙大红自己曾在深圳广东哪些地方打过工的记忆中,当年那些想要偷.渡去香港的人,简直是一波接着一波,就真的是直接游都要游过去,哪怕是那么多人游死在海里,也还是有人前仆后继的要往香港去。

而那些从香港回来的人,也是格外的不一样,穿西装,穿裙子,拿公文包,进的是大酒店,在外面吃一顿的东西,他们这些普通老百姓能吃一个月,洋气厉害的很!

所以,不只是因为当时那个武星男朋友,阿铃当时决定会去香港,更重要的也是因为她的母亲,孙大红。

是她一力让阿铃去了香港,甚至还让阿铃推了当时导演专门给阿铃的那个角色,也就是后来火起来的那个角色。

当时,那个导演甚至为了给她留住这个角色,还得罪了一个,当时另外一个想演那个角色的女演员。

但因为母亲的意愿,阿铃还是推了那个角色。

“真的不晓得她的眼皮子弄愣个浅,看看那个导演多好,非得逼阿铃推了那个角色,非要让阿铃去香港,我就晓得,当年就是不应该让阿铃听她妈的!看看,那么大个女儿,愣是……愣是就愣个丢在香港了!”

李秀兰狠狠的骂道,说到这里,忍不住低了低头,抹了抹眼泪,再抬起头来时,才恢复了平静。

“……我也是把阿铃当姑娘一样看大的,结果,结果就让人这样糟践,她这个做妈的,怎么也不想想,那些有权有势的人身边,是有那么好待的吗?我知道,我知道是阿铃当时怀了孕,她想到了自己,她不想让阿铃打掉娃儿,一时激动之下才和阿铃吵了一架,说了那样的话,但她,但她再激动,那张嘴巴也不能说出那样的话呀!”

莫颜却是被最后那段信息惊到了。

“阿铃姐……当时,怀孕了?”她声音放得轻轻的问道。

李秀兰眼睛红了又红,她又抹了抹眼泪,然后带着怨气和愤恨的道:“要不是怀孕,孙大红再爱钱,还不至于在那种情况下还让自己的女儿留在香港!”

“当时,发生了什么?”莫颜继续轻轻的问,声音被加入了精神力,带着点淡淡的引诱,放得真的很轻很轻。

此时她们已经下了车,坐在了火车站旁边的一家小小的咖啡馆里。

虽然这家咖啡馆实在有点称不上咖啡馆的称呼。

墙壁脏脏的,桌布也是脏脏的,店里不仅卖咖啡热可可一类的饮品,还卖烤肉串串关东煮,墙壁上贴满了乱七八糟的明星海报。

而且就在门口的位置,就有一群不良少年在那里抽烟聚足,弄得周围乌烟瘴气的,一看就是在火车站附近偷扒拐骗的一群地痞流氓。

但她们坐的这个位置好歹还算单独的一个位置,还有用油漆涂的粉绿粉绿的隔板隔着左右位置的空间,能让她们安安静静的谈话。

李秀兰此刻几乎整个都沉浸在了那种悲怮之中,一下又一下的忍不住抹着眼泪,几乎有着控制不住情绪的趋向。

她几乎是嗡着声音含着恨意的继续道:“发生了什么,那些有权有势的人,能做出什么样的人事?那样的畜生,就应该死……”

“孙大红糊涂、心口遭屎糊到起了,劝自己的姑娘留在这样的人身边,就因为一个娃儿,她倒好,女儿死了,自己疯了,疯了,一了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