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Chapter22

人群中的修亚依然是那副熟悉的装束,长长的黑色斗篷罩住全身,周身自带的冷气装置令所有路人都自觉地远离,形成了一个以他为中心半径两米左右的真空地带。从他们所在的这个角度望去,只能看见他光洁的侧脸,略显苍白,不带一丝一毫的表情。

“你喜欢的人是他?!”菲恩语气有些古怪地问大小姐。

“对啊!难道你不觉得他很帅吗?”一遇到爱情就抛却了一贯冷静沉稳的风范智商降到零刻度线以下的大小姐激动得两颊殷红,一瞬不瞬地盯着修亚,眼中冒出如狼似虎的强烈光芒。

“是很帅,但是你忘了他曾经想要杀了你吗?”菲恩表示不能理解。喜欢一个差点成为杀死自己的凶手的人?这是什么奇葩的脑回路?

“当然不会忘,我记得很清楚,他想要杀我时冷漠无情的眼神,苍白修长的手指,帅气有型的身姿……我就是从那一刻起,深深地爱上了他。”大小姐露出追忆过往的甜蜜表情,语气朦胧如咏叹。

……这女人绝对是天生的受虐狂吧?菲恩无语地想。

察觉到他们的注视,修亚转过脸,视线越过人群扫向他们这个方向。

菲恩注意到他的视线在自己身上停留了片刻,然后对自己微微地点了点头,她回以一个淡淡的微笑,也朝他点点头。

“他在看我他在看我!”大小姐在旁边惊喜万分地叫嚷。

十一&莎娜无语:明眼人都看得出他是在看菲恩好吗?

不过,斗篷神秘人和菲恩?

十一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他拉了拉菲恩的衣袖,凑近她耳边轻声问,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就像在醋缸里泡过一样微微泛酸:“喂,你和他什么时候这么熟了?”居然已经发展为点头之交了?!

“前天晚上,是他帮我从大小姐手上拿回钱包的。”虽然没有他的帮助她自己也能做到。菲恩简单地解释。

十一闷闷地“哦”了一声,他想那天晚上自己应该坚持和菲恩一起去抓小偷,而不是听她的话乖乖地先回旅馆,不然也就不会给这个总是令他不由自主地产生危机感的男人和菲恩单独相处增进感情的机会了。

就在两人对话的时候,大小姐迫不及待地撒腿奔向修亚,却忘了自己的脚下踩着半米多高的高跷,刚迈出一步就“啪”的一下成大字型扑地,响亮的声音引来了众多行人的注目礼。

“……”菲恩面无表情地瞅了瞅趴在地上蠕动的大小姐,又瞅了瞅不远处自带制冷装置浑身上下散发着生人勿近谁近谁死气场的修亚,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感到前路一片黑暗。

“我觉得你还是换一位攻略对象比较好,”和莎娜一起合力将大小姐从地上扶起来后,她真诚地建议,“这个目标难度太大,绝对不是正常人可以驾驭的。”

“有难度才有挑战性,而且我从来就不是一个知难而退的人。”大小姐不以为然地表示。

可这不仅仅是挑战性的问题啊少女!一不小心是会把自己给玩死顺带殃及身边人的喂!“就算是一条死路你也不放弃?”

“当然。”大小姐毫不犹豫地回答。

“既然你这么坚持……”菲恩摸着下巴沉吟。

“怎么样?”大小姐眼含期待地望着她。

“那我只好放弃这个任务了,抱歉,反正你爸爸肯定也知道那件东西的所在,我还是去威胁他好了。”说完,她转身就走,十一和莎娜见状二话不说地抛下大小姐跟上她。

“不要走——!”大小姐又一次“啪”的一下扑地,死命地拖住她的裤腿,“你不要走——!”

这么声嘶力竭地深情呼唤是要闹哪能啊喂……

菲恩停下脚步,扶了扶额,“大小姐,我已经说过了,这个任务难度太大,我做不到,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不,你一定能够做到的!我相信你!”大小姐的眼神中没有一丝怀疑。

菲恩低头看着她,眼底的神色有些晦暗不明,“为什么这么信任我?我又不是恋爱专家。”

大小姐眨眨眼,“因为你长得很漂亮,我家母上大人说了,长得漂亮的女人都很懂得御男的手段。”

“这个理由你已经用过了。”菲恩语气淡淡地说。

“呃?”大小姐的表情一顿。

“如果你真心要想得到我的帮助,就应该说实话。”她一针见血地指出。

大小姐脸上的表情从微讶转为平静,“好吧,”她说,“其实是因为水晶球的指引。”

“水晶球?”

“水晶球告诉我,昨天我会遇到一位能够帮助我达成心愿的福星,她会穿着白衣蓝裤出现,而你正好穿着这样颜色的衣服。”

菲恩默默地打量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白衣蓝裤,好吧这两天她都没有换衣服……“我怎么觉得这个预言这么的不靠谱?”

“嗯,”十一点头附议,“而且,有这么年轻的预言者吗?”他怀疑地瞟了一眼大小姐。

“没准她是个神棍。”莎娜表达自己的意见。

“我就知道说了你们也不会相信……”大小姐嘀咕了一句,随后望着菲恩说,“这样吧,我们各退一步,一个月,你们帮我追求他一个月,一个月后,不管成不成功,我都会依照约定把东西给你。”

菲恩转身就走。一个月这么久,还不如直接去打劫她老爸来的有效率。

大小姐再次拖住她的裤腿,“那三十天?半个月?十天?”

菲恩竖起三根手指,“三天,多了免谈。”

大小姐咬牙,“好,成交!”

*

“《搞对象专用指南》第8招,要抓住对象的心,首先要了解——”十一的鼻梁上架着一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找出来的小圆眼镜,一副学究的模样翻看手中的硬皮书,读到这里时,他微微停顿了一下,偷偷地用余光瞄了一眼菲恩,“她的喜好,嗯……有道理。”

此时,他们一行四人正偷偷摸摸地跟在修亚后面,大小姐已经去掉了脚上那副碍事的高跷。

“说得很对啊。”莎娜深以为然地点头。

“所以我们需要像做贼一样跟在他后面研究……他的喜好?”菲恩挑眉。

“好像只有这个办法,”十一严肃地看着书回答,“这本书上说,可以通过观察对象的一举一动来推测他的喜好,哪怕只是一个微小的细节都蕴含着丰富的信息,比如,如果他总是喜欢拨弄他的头发,你就可以送他一本和这本书同一个作者的《美容美发大全》,如果他选择下午茶吃奶油蛋糕而不是烤小圆面包,那么建议你送他一本同样是由这位作者编写的《甜食之我见》。”

“这本书的作者是?”菲恩问。

十一翻回封面,“她的笔名是暮归。”

“快跟上,他走了!”注意力时刻不离修亚的大小姐突然急切打断他们的谈话,一边小声催促一边猫着腰小跑着跟了上去。

修亚的脚步似乎微微顿了一下。

一行四人悄悄地尾随了一阵儿后,发现他们的目标消失在了一块巨大的黑色幕布后面,那块黑色的幕布又高又宽,突兀地横在了街边转角处的一块空旷的场地中央。

“快点快点!”大小姐带着众人迫不及待地追了过去。

触感略粗糙的幕布拂过肩头,黑色幕布在身后合上,视线所及之处一片漆黑。

“怎么这么黑?”菲恩下意识地皱眉说了一句,声音却像沉入了无底深渊一样,衬托出周围的寂静。

死一半的寂静。

没有人接她的话。

她心中一动,将右手食指上戴的红宝石戒指左右转动了一下,戒指的表面立刻亮起一小团光芒,照亮了周围一米左右的地方。

果然——

菲恩打量了一圈周围,脸上没有流露出多少意外的神色。

其他人都不见了,就连本应该在身后的那块黑色的幕布,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前后左右都是一片幽深的黑暗,无边无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