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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学了《本草经》,赵明笙对这些植物的习性也有了更多了解,也有了浇水的经验。
像甘草、黄芪、柴胡、麻黄这种耐旱的药材,浇水的时候她就会控制一些水量,或者是两天或者三天浇一次,还有些不耐干旱的药材就需要每天浇灌。
不过今天,到了药田之后赵明笙并没有急着浇水。
前几天她将药田里的杂草拔了个干净,现下整片药田看上去稀疏了许多,但是依旧很凌乱,东头有一株何首乌,西边还有一株,打理起来也很不方便。
每回浇水她都要一株株的确认,然后才敢下瓢,很浪费时间。
还有一些耐阴的药材,拔掉杂草之后没了遮挡,经过这几天的暴晒都蔫巴了,再不采取措施,可能再过几天就枯死了。
所以赵明笙今天打算给他们挪个窝。按照药材的习性、生长周期、以及植株大小等,重新移栽。
她先是估算了一下太阳升起的方向,在迎向太阳的位置栽植一些冠幅较大又耐干旱的植株,在它的背阴面则栽植耐阴植株。
午后的太阳最是毒辣,间行种植便可以解决下午太阳照射角度偏转的问题。
移栽是门精细活,尽管赵明笙动作已经很轻了,还是有些药材根系极为脆弱,药锄挨了一点就断了。
赵明笙只好把这些挑捡出来,带回家看看爹爹能不能用的上。
移栽的工作量可比平时浇水大多了。赵明笙忙活了一上午,到了王大婶来喊她一道回去的时候,才移植了不到一半。
她拍拍手上的土,起身冲王大婶遥遥喊到:“婶子,我带了干粮,中午就不回了。”见到王大婶给她挥挥手示意听见了,这才又复弯下腰去。
这又一个时辰过去了,大致弄地差不多了,赵明笙这才歇下来,将带来的饼子掰成小块,就着灵泉吃下去。
说起这灵泉,虽然不能起死回生,但是带给人的好处却是潜移默化的。
就拿今天的活来说,换作她以前的体格,这会儿怕是都直不起腰了。但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和灵泉的滋养下,她的腰仅仅是有些发酸。
吃完饼子,为了在天黑之前整理完药田,赵明笙来不及休息就又开始忙碌。
经过一下午的辛苦,总算在天黑之前整理完了。
怕药材突然换了水土不适应,赵明笙还特地浇了些灵泉,以促进这些植株生根发芽。
看着焕然一新排列整整齐齐的药田,赵明笙心中有种功成名就的感觉。
这一收拾出来才发现,整片药田种植区域不到三分之一,还有大片的地方空着。这些空地赵明笙当然不会让它们闲着,以后自会将整片药田种的满满当当!
今天的饭桌上多了一个人。
早上还小霸王脾气的少年,此刻围在餐桌跟前,很是自来熟的模样和孟氏说笑着。
那张小嘴跟抹了蜜似得,再加上好看的皮囊格外加分,把孟母哄得乐开了花,笑声不断。
崔岑打小就聪明,明白了现下是个什么情况,为了不被赶出去,自然就收敛了脾气,从孟母这里找突破口。
赵明笙端着菜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就刚好看见这一幕,要不是早上见识过他那无赖样,怕是也会被现在的他哄骗过去!
正想拆穿他的真面目,就见孟母夸道:
“小崔这孩子人真好,又会说话还细心,白天你们都不在家,还是他陪我解闷呢!”
“赵夫人的眉眼和谈吐都和我那逝去的娘亲极为相似,和您聊天时娘亲的音容笑貌就在我脑海里盘旋,忍不住就想亲近您……”
少年说着说着眼眶就红了,可怜巴巴的样子让人心疼。
这番话惹得孟氏是更加疼爱,恨不得立马认个干儿子。
“还喊什么赵夫人,以后喊我赵姨就好!”
“好的,赵姨!”崔岑立马应下,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赵明笙默默将口中未说出的话咽了回去。
罢了,他若是能哄得母亲开心就好,反正家里也不缺这一口吃的。
下午的时候,王大婶送来一尾两斤多的草鱼,据说是村里孩子们今天下河玩,在河里捞了好几条大鱼,就给赵家送来一尾。
新鲜的草鱼做红烧鱼最好不过。
将草鱼洗净,刮去鳞片,表面改刀后加入葱姜料酒腌制,这样可以去除鱼特有的腥味。
腌制入味后,起锅烧油,待油温七成热的时候将草鱼下锅煎炸至金黄。油炸之后的鱼肉肉质不仅更加紧实,而且还会外酥里嫩,香气扑鼻!
另起锅烧油,葱姜蒜爆香,将切碎的西红柿翻炒成酱汁,再将炸好的鱼放入其中轻轻翻炒,放少许料酒生抽提鲜,再放一小撮盐,添水炖煮片刻,最后大火收汁,红烧草鱼就做好了。
因为吃饭的人比平时多了一个,赵明笙蒸了一大锅米饭,又另外炒了两个下饭的小菜。
草鱼刺多,京城里大户人家一般都吃海鱼,很少有人吃这种淡水鱼。
崔岑还是第一次吃草鱼,有些忐忑的吃了第一口,没想到味蕾瞬间便被这味道征服了!
外皮酥嫩,肉质爽滑。因为表面有改刀,鱼肉十分入味,鲜美的不像话,比他以前吃过的所有鱼都要美味!
因为加了西红柿所以吃起来有点酸,正是这一点酸味将鱼肉的鲜美彻底地释放出来。也刚好填补了汤汁中的那一份空缺,吃起来酸甜可口。
正当他准备下第二筷子的时候,被另外一双筷子挡了回来。
“这虽是河里的鱼,但到底也是鱼鲜,你身上有伤,吃不得这些。”
赵明笙将崔岑面前的红烧草鱼推远了一些,将两另外两盘菜换过去。
赵父也一脸赞同的点点头道:“鱼肉、菌菇、牛肉这类发物,都不利于你的伤口愈合。”
崔岑:我恨!看得到却吃不到!
不过为了自己伤能好的快一点,他只能含泪放弃,筷子转到一旁的炒土豆片上。
油炸过后的土豆片外表焦脆内里软糯,蘸上汤汁香脆可口,好吃的吞舌头!
再看向赵家的其他人,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仿佛他才是乡下来的没吃过美味的土包子!
这顿晚饭,崔岑吃了三大碗白米饭才堪堪止住。为了这里的伙食,他也更加坚定了要留下来的决心!
赵明笙:好家伙,原来还是个饭桶......
她能收回之前那句家里不缺这一口饭的话吗?这何止是一口啊!
作者有话要说:崔岑:能去你家蹭饭吗?就一勺。
说着掏出了他一米二的大勺子。
赵明笙:怕了怕了......
官方吐槽最为致命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