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章: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谈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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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他睡前放置衣服地方,多出了一套崭新的衣衫。
亮象牙白的衣衫,搭配着檀色的罩袍,上面绣着一道道云纹,布料入手质感极好。
这是赵明笙给他买的?这个念头一出,他的嘴角就忍不住的上扬。
连下手摸的时候都轻了三分,生怕把衣裳摸坏了。如果有条件,他可能会把这件衣服裱起来。
所以犹豫再三他还是选择穿着旧衣服出去。
出去的时候赵明笙正在院子里晾晒药材,听到动静回头看了一眼。
看见崔岑还是一身旧衣服,她不由秀眉皱起道:“我给你买的新衣服怎么不换?”
一听果然是赵明笙买给他的,他心里都乐开了花,可表面还得故作镇定道:
“我怕把衣服穿脏了。”
听他这么说赵明笙可就不认同了:“衣服不就买来穿的么,脏了再洗不就行了!”
她催促道:“我们崔夫子新上任第一天怎么能不穿新衣服呢!快回去换上吧。”
在赵明笙的再三催促下,尽管崔岑有些舍不得,还是回屋把那件衣服换上了。
赵明笙晾晒好了药材,一回头就看见换了一身新衣的崔岑,杵在门边傻笑。
因为崔岑看上去太年轻了,赵明笙特意给他挑了一件檀色,这种稍微偏深的颜色刚好可以压一压,既看上去成熟稳重了许多,又不会显的太老气。
他原本皮肤就白,檀色衣裳衬的他更是白了三分。
人靠衣裳马靠鞍,换了一身新衣的崔岑看上去神采奕奕。
赵明笙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毫不吝啬地夸赞道:“不错,挺好看的,这颜色很称你。”
得了夸奖的崔岑嘴角都快要翘到天上去了。
可能老天爷见不得他这副傻样子,崔岑嘴边的笑意还没收拢,一转头,赵清越也打着哈欠出了门。
赵清越身上穿了一件款式和崔岑身上这件一模一样的衣衫,只是颜色不一样,他的罩袍是碧玉石色,上面还绣着一株株破岩而出翠竹。
赵清越看见崔岑扬起手打了个招呼:“崔兄早上好啊!”
崔岑:我一点都不好!
身上的这身衣服,它突然就不香了!
崔岑神情低落的回了一句好,然后转头又进了屋。
赵清越看着扭头离开的崔岑,疑惑地挠挠头:“崔兄他怎么看上去精神不太好?是昨晚没睡好吗?”
赵明笙也不懂,刚刚还很精神的样子,怎么一下子就萎靡不振了。
但是她也来不及多想,因为算算时间锅里炖的高汤应该好了。
今天早上准备吃米线,所以她特地早起准备高汤,一直用小火煨着。
赵明笙回到厨房,一掀开锅盖,锅中白色的的蒸汽立马氤氲开来。
锅里咕嘟咕嘟翻滚着奶白色的汤汁,汤底是用鸡骨,鸭肉,猪脚熬制而成。
赵明笙用筷子试了一下,猪脚轻轻一戳就扎透了,说明已经炖地很软烂了。
另起锅烧水,水开后将温水泡好的米线放入锅中,待米线呈现出晶莹剔透之色时就可以捞出了,如果煮久了会影响米线弹牙的口感,所以稍煮片刻就好。
将米线铺在碗底,再将已经烫好的木耳、香菇、青菜、豆芽等放在米线上,最后淋上几勺热热的汤汁,香喷喷的三鲜米线便做好了。
坐在饭桌上等待早饭的时候,崔岑还是有些闷闷不乐。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不高兴什么。
他低着个头,发梢垂落遮住了他的神情,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忽然,他的视线中多出了一碗米线。
如蚕丝一般透亮的米线上铺散着颜色各异的食材,红红的小米椒、绿绿的青菜、黄黄的鸡蛋、在视觉上就是不小的冲击,看起来十分诱人。
最明显的还是卧在上面的猪脚,肉质肥美,看上去却并不油腻。
崔岑环顾了一下周围,发现其他人的碗里并没有猪脚,他有些不确定道:“这猪脚是单给我一个人的?”
赵明笙正将腐乳和酱菜舀到小碟子里,方便夹取,虽然觉得他这话问得有些奇怪,但还是点点头如实答道:“对啊,我早上炖了好久呢,你快趁热吃了,一会儿放凉就不好吃了。”
赵家其他人早上都喜欢吃些清淡,用来吊汤的猪脚又不能浪费,正好给了崔岑。
可惜崔岑并不知道这些,他的嘴角正不可抑制地疯狂上扬。从善如流地点点头,连米线都顾不得上吃,先啃起猪脚。
经过长时间的炖煮,猪脚早已软烂到骨肉分离,上下嘴唇那么轻轻一抿,肉皮便化作汁水流入口腔。
不仅是肉皮如此,肉皮里面的肉质也十分嫩口,就算是八十岁牙都掉光了的老太太,吃起来也毫不费事。
所有的不开心,被一个猪脚就征服了。
吃腻了猪脚再嗦上一口吸满了汤汁的米线,口感弹牙却又充满了米的喷香,还有切碎的木耳和豆芽,吃起来脆鲜脆鲜的,再配上爽口的酱菜,这滋味真是绝了。
最后再将骨胶都熬化在其中的汤底喝个底朝天,胃里一下子就暖了起来,也唤醒了一整天的精神气!
吃过早饭后,赵明笙和崔岑刚走到学堂门口,刚好碰见了书店来送货。
因为是笔大单子,潘掌柜亲自带人送来。满满一牛车的笔墨纸砚,光是卸货就费了许多时间,累的两个小工满头大汗。
清点核对完毕确认无误之后,潘掌柜就带着小工离开了。
赵明笙则在他们走后,在学堂内每一张桌案上都摆放了一套。多余的笔墨纸砚则被她收在柜子里。
到了上学的时间,孩子们或在大人的陪同下,或是和玩的好的小伙伴一起,陆陆续续的来了,都很准时。
赵明笙观察了一下,这些孩子的年龄除了最大石小子已经十二岁了,其余大多在十岁以下,最小的年仅四岁。
因为在青山村,十岁以上的孩子,大多早早便子承父业,或者去镇子上做工,或者学一门维持生计的手艺。
赵明笙按照他们的身高排序,给他们每个人都安排好了位置。
被一群小萝卜头亮晶晶的眼睛盯着,崔岑难免有些紧张。
他清了清喉咙,“上课之前我们先来立个学堂规矩。”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崔岑学着记忆中夫子的模样,一脸严肃地说道:
“以后上课不允许迟到、旷课、早退,我布置的任务大家要认真完成,如果违反了规定,就罚......”
崔岑卡住了,他努力回忆着夫子那时候说的惩罚是什么,却发现自己对这块的记忆一片空白。
回忆了半天之后他终于想了起来,原来夫子说后半段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
想明白原因的崔岑有些沾沾自喜,原来是因为睡着了,他就说嘛凭他过目不忘的本事,怎么可能会忘。
崔岑知道的那些惩罚无非是罚站、打手板、抄书,他作为一个小霸王,这些自然都体验过,但是他觉得这些惩罚根本没用。
于是他冥思苦想之后得出了一个好办法!
下面的小萝卜头们一个个正襟危坐,还在等待夫子的下文,结果他们的夫子大手一挥:“要是违反了规定,就罚你们去帮忙种田!”
也许是因为第一次听到这种惩罚,他们觉得十分有趣,一下子没忍住,全都偷偷笑开了。
崔岑倒是觉得挺好,这个法子既可以让大家认识到种田的不易,又可以锻炼身体,一举两得。
他用指尖敲了敲桌案,发出两声脆响。下面的嬉笑声立马小了很多。
“大家都听明白了吗?”
底下齐声回答:“听明白了,崔夫子!”
被这么多人喊崔夫子,崔岑很是受用,他满意的点点头,“那我们开始今天的学习......”
看到孩子们开始步入正轨,赵明笙就放心地离开了。
回到家中,赵父正在太阳下翻晒药材。
看见赵父在家,赵明笙却一定都不意外,因为她早上已经得知了赵父离开杏安堂的消息。
自从在药铺知道杏安堂垄断药材,然后再高价出售这事以后,她对杏安堂就没有什么好感所以她很高兴父亲能离开那里。
家里炮制药材的活就交给了赵父,赵明笙换了身衣服去药田走了一圈。
到了药田,赵明笙照例给地里浇了水,然后将一些小杂草除去。自从她将药田重新规整过后,地里的草药长势一天比一天喜人。
何首乌地上部分的茎叶都有半人高,看到这些何首乌,她不由想起寄售在药铺的七宝美髯丸,也不知道能不能卖出去。
她从袖中掏出余掌柜给她写下的药材单子,单子上面都是一些简单的药材,正巧药田里都有。
赵明笙就按照单子将药田里已经成熟的药材每种都挖了一些。顺便还挖了一些成熟的何首乌和茯苓,准备再制作一些七宝美髯丸。
做好这些后,她又从背来的竹筐里取出装有蔬菜种子的布袋子。
在空余的田地,用石头圈出来一块种菜的地方。她挑了一些西红柿、萝卜、豇豆、小白菜、茄子之类的种子种下,这些都是适合夏季种的蔬菜。
想起空间里还有许多种子没有种,她心念一动便来到了空间里。
空间内的空气依旧是那么清新,赵明笙忍不住深呼吸了几口,感觉整个身体都舒爽了不少。
因为空间里的田地更多,她就多买了一些种子,各式各样的种子,加起来有两大袋了。
正当她有些发愁,这么多种子不知道要种到何时的时候,种子却突然自己腾飞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崔二狗:是单给我一个人的,还是别人都有?
赵明笙:哥哥也有。
崔二狗:哼,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会给我。
赵明笙:崔二狗你醒醒啊崔二狗,你是不是黛玉附体了?!!
你正常点我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