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章:第3章 悔婚的傻女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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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秀有多喜欢谢江昼,这么多年南家人都看在眼里。
思来想去,老太君还是觉得是谢江昼与南秀说了什么,才会哄骗得她傻乎乎跑来主动提退婚的事。这段日子府里闹腾不休,南秀平日里大事小事对谢江昼知无不言,他怎会不知晓其中缘故,偏偏这关头成了锯嘴葫芦,两耳不闻窗外事,在老太君看来无异于是在以沉默纵容,实在可恨。
故而没两日,听闻谢江昼在学堂受先生斥责了几句,她便以此作筏子罚谢江昼跪祠堂。
“本以为你是个好孩子,最是知礼纯孝,可今日先生责备你,你非但不知错,还要出言顶撞,当真不该。”老太君话里有话,眼里满是对他的失望。
在大事上老太君是个极宽和的长辈,不然也不会叫嫁出去又丧夫的南朱和沈宁光明正大回娘家来住。可一旦事关南秀,她又无疑是个异常护短的祖母。
谢江昼也不曾为自己辩解什么,晚饭都没吃,给老太君磕过头后径自去祠堂领罚了。祠堂内阴冷,即使是春末也有些冻人,谢江昼穿着单衣静静跪在蒲团上望着台子上的数排牌位自省。但也只跪了不过一个时辰,就听见大门处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接着便有人推开了门,朝他背影轻轻喊了一声:“表哥——”
他循声回头,见南秀正朝祠堂内探头探脑,压低嗓音朝他道:“我给你送饭来了!”说着她已经迈过门槛,还不忘回身将门仔仔细细合上。
然后她提着裙角挎着食盒小跑到他面前,又左看右看,将一边离得最近的蒲团拉到他旁边,跪坐上去,这才将食盒放下,打开盖子让他看里面的东西。
她面上有些得意:“有一碟馒头和两道小菜,我一点儿都没碰过的,很干净。”
南秀知道谢江昼爱洁,所以这两道菜送到她桌上,她分明爱吃得不得了,还是咽着口水给他留下了,绝对没有偷吃。
谢江昼没有说话,只看着她。他生得清俊,不说话时透亮的凤眼中蕴着冷光,若是胆小的与他目光接触了必然要发憷。南秀却是个傻的,见他一动也不动,就拿起一个馒头往他嘴边凑,催促他吃。
一边嘟囔着:“再不吃就冷了……”
软乎乎还带着热气的白面馒头蹭过谢江昼的嘴角。
谢江昼抬起手隔着衣袖握住她细瘦的手腕,微微偏过头,躲开她热情的“投喂”。
“阿蒙。”他将脸转正,凝视着她停顿片刻,道,“你当真会与我退婚么?”
他的声音轻轻的,语气却是异常的认真。
“会呀。”南秀一双黑漆漆的眼像琉璃球,眸光流转,只看这双漂亮的眼睛完全看不出心智低弱。她跪坐在垫子上,直起腰抬着脸望向他,软软问道,“姑母说,你娶了别人就要搬到新宅里住了,那到时我也能去住吗?”
谢江昼紧绷的心慢慢放下来,竟难得朝她露出一丝笑意,肯定道:“自然能。”
得了他这个回答,南秀脸上绽开了明亮的笑容。受她的好心情影响,谢江昼嘴边也再次浮起不自知的笑意来。
“阿蒙,我从小便视你为亲妹,你有所求,我无不应。只是男女之情强求不得,我……”他话还没说完,见南秀还是那副懵懂的样子,便知她是听不懂这些了,不由失笑。
见他终于不说话了,南秀又笑眯眯地将馒头举起来送到他面前,“吃吧。”反正他说的话自己都不爱听。
这一回谢江昼接了过来,轻轻咬了一口,仔细嚼了咽下去,温声道:“这里冷得很,快回去吧。”
“我不走,我在这里陪着你。”南秀语气坚定。
接下来不管他如何再劝,南秀始终捂住耳朵不说话。直到老太君身边的嬷嬷急匆匆赶来了,谢江昼才后知后觉:南秀虽然心智如孩童,但她却知道祖母姑母都舍不得她吃苦。若她留在这儿不肯走,便也罚不得自己了。
果然,季嬷嬷见南秀在这里,先是舒了口气,然后走到谢江昼面前道:“老太君说罚也罚过了,小惩大诫,表少爷便可回了。”
谢江昼站起身,微微垂眼:“叫老太君伤心了,是昼儿的不是。”
季嬷嬷将南秀从垫子上扶起来,给她揉了把膝盖,见她还是没心没肺的样子,只顾偏头看着谢江昼,轻叹了口气,道:“老太君等着您去喝果子茶呢,这里冷得很,咱们快回去吧。”
谢江昼撞上南秀单纯的视线,心底深处缓慢升起一丝说不出的难受。
南秀指指他的膝盖,示意他要记得抹药。
季嬷嬷陪着她离开了,谢江昼立在原地看着她纤细的背影慢慢穿过祠堂敞开的大门,转了个身便消失在视野之中。她带来的食盒还留在原地,里面的菜一口都没有动。他静静坐回蒲团上,拿起方才咬了一口的馒头,就着温热的菜一口一口吃起来。
她拿得太多了,他吃得腹中发撑想吐,但还是一点儿都没有剩下。
虽然这一回不得不免了他的责罚,老太君还是没有立马顺着南秀的意,为二人解除婚约。府上除了各主子和老太君房里的下人,还无几人知道这次的风波,都照旧将谢江昼看作未来家中的姑爷。
若是没有这档子事,南朱其实已经在为这场婚事做准备了,现在也不得不搁置下来。
退婚这件事就这么一直僵持着,老太君不松口,南秀也不妥协。但按照多年的经验来看,最后肯定是老太君先败下阵来,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等老太君彻底消了气也就尘埃落定了。
沈宁深居简出,是从南朱那里得知的这件事,一连三天都不肯再与儿子说话。她埋怨谢江昼不知恩,心中郁郁,也同样表现在了胃口上,第三日索性滴水未进,半靠在床上出神。
谢江昼陪着母亲不吃不喝,请了一日学假,就在门外阶下跪着,即便这样也不肯认错。
他这幅油盐不进的样子令沈宁愁得额角隐隐作痛,心中很清楚自己的儿子有多么固执,简直和他父亲一模一样,怕他真的跪坏了腿,只好让侍女喊他进来。
谢江昼进来第一件事就是请她用饭,不要因气他而伤了自己的身子。
沈宁招手让他到床边来,定定看着儿子,半晌才道:“母亲幼时幸得老太君收留,才没有被饿死冻死在外头,南家这些年肯收容你我,也是老太君莫大的恩情。钱大人冒风险为你父亲求情,也是看在敏敏的面子上。这些恩情大如天,你说咱们母子该不该报答?”
“自然应当报答。”谢江昼说完便沉默下来。他们母子欠下的,母亲年年时时挂在嘴边,他不能忘也不敢忘。
“可你如今这样,我便是死了,也无颜去见你父亲,此刻更是无颜见南家人。”沈宁流着泪道。
谢江昼犹豫了,甚至开始后悔一时冲动,也后悔心怀侥幸。或许他真的没有资格去喜欢其他人,注定要与南秀牵扯一生,护她周全,让她开心。
“任谁都看得出来阿蒙喜欢你。她现在闹来闹去,是发现你不喜欢她,对不对?”欠下的恩情要儿子用一生来还,沈宁同样不忍,但南家对他们母子莫大的恩情又不得不偿还。
从前儿子对南秀明明也十分照顾,并不抵触入赘,可随着长大又有了让她始料未及的变化。沈宁看着儿子笼着阴郁的俊挺眉眼,忍不住在心里说:对不起,别怪母亲无能。
若当初她能支起谢家门户,不用带着幼子寄人篱下,今时今日也不必为难儿子娶他不爱的人。
“阿蒙痴傻,比不得高姑娘聪慧过人。但要论真心,我相信十个高姑娘也比不上阿蒙一个。”沈宁目光慈爱又伤感,迎上谢江昼惊讶震动的目光,苦笑道,“你是不是奇怪,我明明整日不出门,又从哪里得知你和高姑娘的事?”
“前些时候你生病发热,梦里曾叫了高姑娘的名字。”
沈宁对外交往极少,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也算与高灵心的母亲有些旧交。从前几次见儿子与高灵心说话,都是克制守礼的,当真没想到两人会渐生情愫。病中都在叫人家的名字,必然是放在心尖上了。
高灵心善良柔弱,是个讨喜的好孩子,只是沈宁心底虽惋惜,还是继续说道:“你还记不记得,你十二岁那年与人斗狠,从马上掉下来摔断了腿。那时阿蒙哭着趴在你床前,说你以后若不会走路了,她就多多吃饭,会很有力气,到时候就能背着你到处走。”
南秀不知听谁讲了金屋藏娇的典故,说她也要学着故事里的人造一个大房子,和谢江昼一起住。
谢江昼当时红着眼睛摸了摸南秀的发顶,点点头,感动得一塌糊涂。
“如今,已全然忘了吗?”沈宁存着开解儿子的心,轻柔地问。
……
南秀要退婚的事太后自然有耳闻,特地寻了由头接她入宫小住。被问起这件事的时候,南秀直说她夜里梦到神仙让她这辈子别嫁人,下辈子就也渡自己去做神仙。
太后先是一怔,忙抬手轻轻点了一下她的嘴巴,责备道:“胡言乱语!”
南秀笑嘻嘻地抱住外祖母的手臂撒娇,说自己想吃宫里的点心,又说明日要去御花园的静池喂鱼。她给池里的锦鲤都起了名字,太后怕少了哪条叫她看出来了伤心,每日都要宫人去静池清点。
宫里的胡贵妃听说这件事时,还在暗地里嘲笑太后是在陪傻子做游戏,连池子里的鱼多了少了都要忧心,实在可笑。
但她听到宫人禀报太后最疼爱的外孙女又进宫了,同样不会错过这样讨好的机会,隔日一早便来了,结果身下椅子还未坐热,就见皇后也来给太后请安。
两人向来不对付,总在暗地里较劲。
尤其胡贵妃视皇后为眼中钉,欲处之而后快。皇后过去只是贤妃,明明低了她一头,还因善妒失宠许久,结果不知用什么狐媚子手段又将圣上的心拢了过去,先皇后薨逝后还一跃入主中宫,明明连亲儿子都没有!而胡贵妃所出之子乃是大皇子,自然不会甘心。
皇后尊崇,胡贵妃的大皇子如今在朝中风头最盛,两人各压一头,斗得热火朝天。今日撞见了,你一言我一语也是暗流涌动,太后早已经习惯了且懒得管,而南秀则是懵懵懂懂,她才起床,还有些犯懒。
胡贵妃坐在一旁笑眼微弯,细细看着南秀,看起来慈爱又和善,说了一些铺垫的话后,话锋一转,语气似乎别有深意:“宥王殿下倒是很宠爱阿蒙。说起来,两人自幼便感情极好,出入相随,谁看了不羡慕。”说了半天恭维的话,就是在找机会说这句。
太后摸摸南秀的肩头,神态慈爱。
皇后和胡贵妃打交道多年,哪里不知道她肚子里打的是什么算盘,神情顿时就变了,脸色也瞬间阴沉下来。
果然听太后轻轻一叹,接话道:“若不是阿蒙长成这幅孩子脾性,当年我原准备为这两个孩子指婚的。”
胡贵妃分明瞥见了皇后眉眼间的不悦,仍旧装作没看见一般继续道:“我瞧着殿下倒是不在意,阿蒙纯善可爱,是殿下陪着长大的,二人情分深厚着呢。”
太后仿佛听得认真,一时竟没有打断胡贵妃这段别有用心的话,这可急坏了皇后。毕竟阿蒙对于太后来说,那可是心尖尖上的明珠,纵然皇子们和刘明规都算是她的孙子,也半分比不上这个傻丫头。
太后对圣上又有养恩,母子情分可不像自己与三皇子那般淡薄,甚至胜过亲母子。淑妃当年刚诞下皇子时只是小小的贵人,生产后性情大变难以照顾好襁褓中的幼子,那时还是昭仪的太后将圣上养在宫中,直至淑妃彻底失宠时都已经成年了,才远赴封地自生自灭。
可皇后又不敢贸然出声打断,唯恐太后觉得自己是在替外甥嫌弃南秀,肚子里的话缠缠绕绕,一时间也捋不出合适的言辞来回击胡贵妃。
谁知南秀不知嘟嘟囔囔念叨了一句什么,忽然扭头看向太后,道:“宥王和齐云姐姐才最相配。”
她语出惊人,一时间殿中安静了一瞬。
皇后先是一愣,紧接着忍俊不禁,为防失态又连忙垂下眼掩饰。
这下轮到胡贵妃心急了。齐云是她看中的儿媳妇,身后可是岭南十四军,如此势力怎么可以便宜了宥王?干巴巴笑着说:“郡主比宥王还大两岁呢。”齐云和她儿子倒是同年,这才叫般配。
太后扫了她一眼,不辨喜怒道:“齐云那丫头不爱在长安呆着,是个闲不住的性子,怕要在封地择郡马。”
胡贵妃不敢再说话了。
因南秀这一句话,皇后和胡贵妃直到离开时仍各怀心思。
齐云的父亲与圣上乃是结义兄弟,当初往援长安时立下汗马功劳,如今掌管岭南十四军,诸皇子哪一个不眼馋他的势力?胡贵妃也早就在为亲儿子未雨绸缪了,做梦都希望将这股力量收入大皇子麾下。
唯独单纯的南秀在二人离开后只顾着等早饭后的点心,然后坐在桌边认认真真地吃得满嘴芝麻香气。太后屏退左右,试探着问她:“宥王他……想娶齐云?”
南秀不明所以,但还是边吃边乖巧回道:“我觉得两个人很般配。”
太后微微蹙眉,顿时有些警惕:“是他教你这么说的?”
“没有啊。”南秀认真地眨眨眼。她不会说谎,见她眼中清澈,对视时并不躲闪,太后这才完全信了。
说实话,这么些年太后对几个皇孙并无厚此薄彼之处。但不得不说,她心底对宥王刘明规曾有过几分迁怒。
女儿永乐在世时十分喜爱刘明规这个侄儿,她甚至也动过心,想为刚出生不久,众星捧月的外孙女早早择一门好亲事。可当初所以为的童言无忌,却恰恰说中了阿蒙的痴傻,刘明规自己倒是有了个小神仙的好名头。以至于起初发觉刘明规与阿蒙越来越亲近,她还以为是这孩子会钻营,生怕自己记恨他。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刘明规是什么样的品性她心里有数。
刘明规对阿蒙即便无男女之情,也有兄妹情分、师徒情谊。若有他护着阿蒙,也就无须自己费心了。对于他这个先太子,圣上表现得似乎并不忌惮,待他极为宽厚,也数度褒奖。
因为是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太后对圣上也自忖了解七八分。圣上与先帝手足情深,总不会真让先帝唯一留存在世的血脉不得善终。
“齐云和宥王算什么般配?”太后不指望那个谢江昼了,又得胡贵妃启发重新把算盘打在了刘明规身上。她拢着小孙女单薄的肩头,试探着哄问,“阿蒙想嫁给宥王吗?做他的王妃,一辈子和他一起玩。”
南秀被点心粘了牙,好半天才低声说:“不想嫁人了。不好玩。”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0-01-29 16:28:15~2023-01-15 15:39:4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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