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大志这命也太好了

说是林志刚请客,但裴勇和张金发两人过来也没空着手,裴勇拿了块猪头肉,张金发带了瓶二锅头。

张金发进屋冲着海连敬憨笑,叫了声:“海大叔。”

把酒放一边桌子上就不吱声了,一点也没有刚才跟裴勇互怼的样子。

裴勇就会说话许多,他把猪头肉交给海玉春,扭头与海连敬笑嘻嘻的说:“海大叔,听大志说您来了,我们俩早就想来看看您,不过一直工作忙也没时间,这回正正好,这猪头肉是我在县里买的,可是十里八乡闻名,好家伙,我排了半个多小时的队,一会儿您可得尝尝,老好吃了。”

海连敬笑眯眯的冲着二人点头,“好好,一会儿我尝尝。”

包子已经熟了,不过还要在锅里焖几分钟,小阳阳坐在灶前,已经烧完火子,但他也没有离开,而眼巴巴的盯着大锅,狂咽口水等着包子出锅。

裴勇看他馋成这样,逗他道:“小阳阳,口水掉地上啦,快去写作业吧。”

说完他就把小黑娃子挤走,要坐在灶前的小板凳上给烧火。

阳阳想说,他作业在学校就写完了,为了吃包他在学校赶作业也是很拼的。

还有,火都烧完了,这个叔却把他挤走,这是抢功劳呢,哼。

阳阳不太开心的跑过去找妈妈,洗了手准备一会儿开饭。

海玉春这边也把猪头肉切好了,顺便还切了盘火腿,把在小卖部买的香酥花生也装一盘,让他们几个下酒。

几人也是许久没聚,凑一块喝起酒来,海连敬也被林志刚拉去上座。

林志刚把张金发带来的二锅头打开,二两的小玻璃杯,每人给倒了一小杯。

几人先敬了海连敬一杯,海连敬也笑眯眯的喝了一口。

他前世不怎么喜欢喝酒,只是偶尔为了解乏喝一点,主要是喝酒会误事,他在宫中当差,那得万分小心,不过现在就没有这个顾虑了,尝过这酒比古代度数要高很多,他喝着觉得不错,接着又喝了几口。

几人就着小菜下酒,边喝着,裴勇就边介绍他买来的猪头肉,“海大叔,这猪头肉特别香,您尝尝。”

海连敬也好奇比较受欢迎的吃食是什么味道,这肉肥瘦适中,被切成薄厚均匀的肉片放到盘中,切后用香醋、蒜、香油等,简单调了调味,吃起来瘦肉软嫩,肥肉部分也被醋味等中和,不会觉得太腻。

不过海连敬觉得味道也属平常,没什么太出彩的。

就这样还需要排半小时队买?而且听裴勇的意思,这肉卖的比平常还要贵一点。

海连敬不禁摸了摸下巴,摸到了些胡茬,顿了顿手指,想到,看来自己要把包子定价提一提了。

“海大叔,怎么样?这猪头肉好吃吧。”裴勇是个喜欢说的,他见海连敬表情似乎挺满意,就接着道:“这家猪头肉特别有名,每天还都是定量的,卖完就没了,我要不是去的早,说不定还买不着......。”

他这边巴巴的说着,另一个海玉春看了老父亲一眼,那意思是不是可以揭锅了,因为刚才就说再焖个两三分钟就可以了。

得到老父亲示意,一把将大锅盖掀了起来,一瞬间滚滚的水蒸汽如同云雾扑面而来,同时强烈麦香及肉香汇成一股莫明的香味直冲众人鼻端。

众人猛的全都回头看向大锅的方向。

此时锅里放着的大蒸屉上,放着好几个小笼屉,那香味正一丝一缕的从里面漫延出来,几人本来吃菜喝酒挺美,一点也不想吃饭,可闻到这一直香味,瞬间就觉得肚子开始咕咕叫。

“这、这......。”裴勇刚才还一张一合的嘴巴,一时都闭不上了,好一会儿才道:“这也太多香了。”

两人说是过来吃饭,实则他们就是凑一块喝点小酒吃点小菜就行,平常也是喝过酒后也吃不了什么饭了,晕晕乎乎的也就回家了,所以他们今天来时也把大志说他老丈人请他们吃什么听在耳中。

此时闻到香味反而有些期待了。

海玉春把小笼屉一个个取出来,放到桌上后又把一边包好没蒸的放锅里蒸上,又把准备好的柴禾又填了两把,招呼跑回屋的儿子吃饭。

阳阳早就在屋子里探头探脑,听到妈妈喊吃饭,赶紧‘哒哒’的跑出来,搬了个小凳子就塞在了爸爸与姥爷中间,乖乖巧巧的坐着等开饭。

皮小子平时是皮点,但等吃的时候还是挺乖的。

几人跟着海玉春一块把几个小笼屉放到桌上,然后一个个把笼屉上的盖子掀开,露出里面白白净净、胖胖嘟嘟,挤挤挨挨老实待在屉上的大肉包。

“都是猪肉大葱陷的,不知合不合你们口味,你们都尝尝。”海连敬边笑眯眯的着,边用筷子给小孙子夹了一个包子。

说是大肉包,其实也就比小孩拳头大一圈而已,本地人蒸包子喜欢做大肉包,省时又省力,他家以前也是蒸很大个的那种,一般一个包子就能把他喂饱。

但他家很少蒸包子,一般也就过年时才能吃到。

偶尔也就是去对面小卖部家买来吃,那家小包子挺小的,他一口能吃一个。

看到白白胖胖的肉包被放到碗里,他露出一口小白牙朝姥爷一笑,然后迫不急待的放到嘴里。一口下去他本来就圆的大眼就更圆了,长长的睫毛静止好几秒,才又重新扇动起来,然后快速咀嚼,接着再一口就把整个包子干掉了。

包子简直太好吃了,包子皮咬下去软软绵绵的,看上去如同蓝天上的云朵,吃下去像是妈妈给他买过的大朵棉花糖,表皮被小小牙齿撕开,里面的肉馅便侵满了口腔,肉弹弹的润润的,咬下去还有汁水,简直太好吃了。

他果然没白期待,姥爷做的包子比对面小卖部家卖的包子好吃一百倍,呜呜,以后他再也不去对面买包子了,他要把小伙伴们都鼓动来买他姥爷的包子,让他们见识见识好吃的包子。

他吃了一个又赶紧夹下一个,虽说小孩吃饭的样子有点猛,但好歹吃样不算难看,相反还有点可爱。

众人就看到小黑娃子,黑的很均匀的小腮帮子,一会儿鼓起来,一会儿瘪下去,然后又迅速鼓起来,生动的如同不停磕着坚果的小松鼠,可爱的不行。

这会儿功夫大家也夹了包子来吃,裴勇也夹了一个,这包子闻着不但香,而且卖相也十分好。

虽说外面卖的包子卖相都十分不错,要不怎么拿出来卖钱呢,但他觉得海大叔这包子卖相尤其的好,外皮洁白如雪不说,而且一个圆圆的、肥嘟嘟的,一点也不塌,捏两下也十分暄软还会回弹,让人看着就有食欲。

不过他卖相是好看,闻着也香,但他却微微有些遗憾,他是想跟哥儿们喝酒聊天来着,还没喝两口就要开饭了,实在有些遗憾,边想着过两天再找机会一块喝酒聊天,边就把包子塞进嘴里。

这包子对阳阳来说还算大一点,但对裴勇这个成年人来说算是小的了,一口就可以吃掉一个。

整个包子包在口中,松松软软外皮混着鲜嫩多汁的陷料,仿佛一颗美味炸弹在他口腔中炸开,然而美味只是一瞬间,还没来的多加细品,就被他机械的嚼几下吞进肚中。

他连忙又夹了一个,用牙齿撕扯开柔软的外皮,露出里面呈黄棕色的馅料,稍用力夹下包子,馅料紧实的抱在一起,形成鸡蛋般圆溜溜的球状,只是个头比鸡蛋要小一些。

外皮绵软又有些弹牙,浸润了鲜美的汤汁,只吃皮也香的很,再配上鲜嫩多汁的肉馅,更是让人香掉舌头,裴勇现在完全记不起自己排了很久队才买到的猪头肉,他觉得自己以前吃的包子简直都是假包子,完全没有灵魂,现在终于幸运的知道啥才叫包子了。

他一定要细细品味,然而把第二个才品完,再伸筷去屉上夹时,面前的笼屉已经空了,一双筷子正好夹走一个,抬头就看到张金发有些得意的脸。

他郁闷的再看其他屉,也已经空了,再看桌上众人,大家都在闷头吃包子,而他是最慢的一个,不禁苦笑自己后知后觉。

然而大志娶了个好媳妇,海玉春很善解人意的道:“正在蒸着一锅,再等几分钟就可以出锅了。”

裴勇不好意思的揉揉肚子,“嘿,我也不怎么饿。”

然而吃过两个小包子,肚子反而更饿了,一阵咕噜噜声音在小小的房间响起,对面张金发突然哈哈大笑。

裴勇气死,马上跟他互怼起来。

很快第二锅小笼包出锅,大家又埋头苦吃起来,裴勇这次再也不慢条斯理了,快速夹了个松软可口的肉包就放进嘴里,连吃好几个才意犹未尽的继续吃。

边吃还边看林志刚,之前听大志说他老丈人的遭遇,还要把老丈人接家里来住,他们一边觉得海大叔儿子不孝真可怜,一边又同情好兄弟,这才跟他偏心眼的爹妈分家几年,就又要养老丈人了。

这命也太苦了。

然而现在他不觉得了,有个好媳妇不说,现在还来个那么会做饭的老丈人,之前听对方说老丈人要开包子铺,他还同情这么大岁数还要赚这个辛苦钱,现在哪是赚什么辛苦钱,估计以后要财源广进了。

啊啊,大志这小子命太好了。

他好想找个对象,好想要个老丈人啊。

吃过饭,裴勇和张金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林家,回去的路上还在回味美味的小笼包。

又过了几天,燕家村偏僻角落的小破房中,一家小店默默开了张。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还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