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 13 章

沈稚虽记不起前事,但也能慢慢感受到自己是一个爱热闹的人,喜欢一大家子聚在一起,喜欢游湖泛舟、赏花赏月。

听雪山庄固然很美,她这几日里里外外逛了几圈,身边不是花匠,便是仆妇,人人都恭恭敬敬的唤她夫人,可她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只有裴慎过来的时候,那种孤寂感才稍稍缓和一些。

他这个人看着很威严,不笑的时候又显得冷峻淡漠,可这两次相处下来,沈稚觉得他其实是一个面冷心热,也足够温柔包容的人。

就像今日,即便是手指那点被虾头刺伤的小伤口,也值得他费心费力地抹药包扎,可见作为夫君,他对自己是极好的。

沈稚心里对他油然生出一些依赖感,想要主动缓和与他的关系,也像沁芳说的那样,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培养夫妻之间的感情。

思及此,沈稚忍不住红了脸,轻声道:“我自然是希望夫君日日与我相伴。”

细细糯糯的一把嗓子,能够轻易挑起那些不见天光的欲-望。

裴慎目光沉暗,像有什么在血液里疯狂滋长,快要冲破眼前的屏障,可一想到这种从未有过的温柔是靠一个接一个的谎言欺骗而来,心底又生出一种可悲可笑的情绪。

不过,既然她已经在自己身边,这点悲凉的情绪很快就荡然无存了。

门外的桓征听到这话惊得下巴都快掉了。

这样的绾姑娘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也不对,应该说在自家主子面前的绾姑娘,此刻娇羞动人的模样真是前所未见。

换做从前,桓征根本不敢想象会有今日。

他甚至想着,就算绾姑娘一直记不起来,似乎也不是坏事。

心中思绪万千,化在眼中不过一闪而逝的情绪,沈稚甚至都未曾捕捉到裴慎眼神的变化,就见他拍了拍自己的手背,温声道:“先用膳吧。”

沈稚眼底的光黯了黯,原本还期待从他口中听到什么,没想到又被他岔开话题,只能点点头,跟他去了外间。

晚膳很快端了上来。

沈稚看着自己脑海中的食单被一一具象为色香味俱全的菜品,心情还是有些沮丧。

替裴慎夹了两块唯一一道亲自动手的秋葵,她有些腼腆地笑了笑:“我也是今日问管家,才知道你向来食素,上回的黄泥煨鸡……抱歉啊。”

裴慎垂眼看到餐盘中的秋葵,微微顿了下,没说什么,慢条斯理地夹起一块,“这秋葵是你自己拌的?”

沈稚弯起的唇角一僵,“味道不好么?”

裴慎含笑:“还不错。”

看到满桌的素菜,她先挑了一只虾仁慢吞吞地吃着,他搁下银箸,道:“我说过,你想吃什么吩咐下去便是,不用顾忌我的口味,只要是你欢喜的,我便也欢喜。”

沈稚闻言微微地愣住。

夫君是说……她欢喜的,他便欢喜?

这句话很难不被理解成一句动人的情话,从他口中轻描淡写地说出来,却在沈稚心里激起一层不小的热浪。

仿佛一泓温泉在心底升腾,生出无数细小而甜蜜的气泡,将心里填得满满当当。

沈稚抿抿唇,舀了口莲子汤在喝,又忍不住拿眼瞧他:“夫君为何喜食素,不食荤?”

裴慎执箸的手一顿,手背隐隐有青筋鼓起。

桓征在一旁担忧地看向自家主子,从前的经历算是主子的逆鳞,从来没人敢提那一桩。

有一回忠勤伯夜里同夫人咬耳朵,无意间说起这件事,大概是用了点调笑的语气,次日一早便被大理寺寻了个由头下狱。

倒也不是巧立名目,天子脚下的高门贵族难免有些阴私龌龊,皇帝睁只眼闭只眼,顺天府轻易也不敢动这些大佛,被大理寺盯上只能怪他们自己没有收拾干净。

时日久了,这些官员也渐渐想明白,不是他们做得不够谨慎,而是得罪了新任大理寺卿,这人就像一尾阴冷的毒蛇,冷不防就能一口咬在你的脖颈,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谁都怕祸从口出,后来就再也没人敢提那些旧事了,甚至连裴慎的名字等闲也不敢提起。

如今绾姑娘问起,主子自然不会对她如何,但也绝不会高兴。

沈稚这回也学聪明了,先去看桓征的表情,见他一脸为难,立马改了口,小心翼翼道:“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吗?你若是不想说,可以不用告诉我的。”

裴慎偏头瞥了眼桓征,淡淡道:“你先下去吧。”

桓征应了是,默默退了下去,心中却后悔,方才千不该万不该对绾姑娘挤眉示意。

从前因与绾姑娘多说一句话、多看一眼的世家子弟,哪怕是二公子与三公子,都被主子记恨在心,如今绾姑娘可是主子的“夫人”,他怎么就忘了这一茬!

屋内只剩两人。

裴慎敛眸啜了口茶,漫不经心道:“没什么不能说的,豪族大户难免引人注意,家母那时年轻气盛,得罪过不少人,在我幼时,仇家混在一群山匪中将我掳去,”他见她放下银箸,口中的食物咽下,这才继续说道,“那地方没什么能吃,只有一些腐烂的碎肉……”

话音刚落,沈稚只觉心口一阵恶心难受,她捂住嘴唇,艰难地忍住想吐的欲望,乌润润的眼底都渗出了泪水。

裴慎给她递了杯茶,“吓到你了?”

考虑到她还在用膳,其实他已经隐去太多细节,那些过往,夜夜都是他的噩梦。

沈稚闻言忙摇头,就着他手里的茶水喝了半杯。

其实比起恶心,沈稚此时更多的是无措,怕他看到自己的反应会失望,以为自己嫌弃他,也心疼他过去的经历,不知该如何安慰。

“我是不是提起你的伤心事了?”

裴慎摇摇头:“事情过去这么多年,早就忘了。”

他凝视着面前一双蒙着水雾的小鹿眼,轻易能够分辨出她眼底异于旁人的情绪——

旁人提及这件事时,是猎奇,是鄙夷,是眼睁睁看着天之骄子坠入泥潭的隔岸观火与幸灾乐祸。

而她完全没有。

似乎,她也并不是那么的难以接受。

所以从前,她到底在怕他什么?

如今她已经是他的妻子,往后也再不可能属于他人,如果可以,他不介意将真实的自己一点点剖析给她看。

如若失忆的绾绾可以接受这样的自己,那么从前的沈稚为何不能接受裴慎呢?

思忖间,手背倏忽覆上一抹温热。

沈稚想了一肚子的话,最后摸摸他的手背,结结巴巴地宽慰:“你……你别害怕,如今你生意红火,手下的护卫又都那么厉害,定然可以护你周全。还有这些山珍海味,如今你也是想吃什么便吃什么,再没有人能逼迫你了。”

难怪先前总觉得他的面色其实是有些苍白的,甚至是阴沉的。常年茹素,脸色又能好看到哪去?

裴慎垂眼看着那只绵软小手,笑了笑:“我明白了,多谢绾绾。”

如若他没有算错的话,这应该是第二次,她主动来碰他的手。

本朝风气还算开放,没有那么多男女大防的规矩,所以像先前沈稚的及笄礼,世家贵女们隔着一道帘门成群结队来瞧他们兄弟仨,这样的事并不罕见。

但男女授受不亲是自古传下来的道理,高门闺秀还是很避讳私下与男子见面或共处一室,遑论肢体的接触。

即便从前与裴二、裴三再交好,沈稚的一举一动也绝对止乎礼数。

他倒也算是第一个,与她有过亲密接触的男子。

沈稚不知他心中所想,意识到自己还抓着他,也是这时才留意到男人手背的温度烫得出奇。

她像是被电到似的讪讪缩回手,强忍着心慌,赶忙找补,眼瞳转了转,见桌上这道莲子百合汤很是清爽,便给裴慎也舀了一碗。

裴慎眸光沉炙,欣然接过。

桌上安静了一会,沈稚捻了捻手指,感觉那热度渐渐地散了,翻涌的心绪才慢慢平复下来。

“对了,”沈稚想起先前一直想问的,“我还没听你说过,家中是做什么生意的?”

夫君在外奔波,她作为妻子,不说帮上忙,至少不能对家中产业一无所知,趁着休养这段时日,倒是可以学着打理一些简单的事务。

“茶叶,瓷器,布料,药材,珠宝首饰,酒楼客栈皆有涉及。”裴慎神色坦然。

听到茶叶二字时,沈稚就已经睁大了眼睛,再听到后面这一长串,她更是惊得手中银箸险些没拿稳。

难怪先前那些铺子掌柜随随便便送来的衣裙首饰都是云锦苏绣、赤金点翠,就连衣裙上遍布的珍珠,也都是最好的东珠。

沈稚下意识逡巡一圈屋内的摆设,心道这些家具摆件怕只会比她想象的更加贵重,一处小小的庄园就已如此,说不定外头像这样的庄子还有百十来座。

夫君……果然豪富。

作者有话要说:颠公难得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