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维罗妮卡打算去死

文案:二十四岁的维罗妮卡厌倦了死水般的日子,决定服药自杀。醒来时,她却发现自己躺在一家精神病院,四肢捆绑、□□,并且患上严重的心脏病,只剩下最后一周时光。在与疯人们的相处中,她出乎意料地体验到人生的欢愉和真实的自我,深深爱上梦想成为画家的英俊男子爱德华。生活的热望前所未有地燃烧起来…… 可是,已到尽头的生命如何挽回

保罗·柯艾略,1947出生于巴西里约热内卢。少年时代,因叛逆,被视为精神疾病受到三次电击治疗;青年时代,因反对政治□□,被投进监狱;1986年,38岁的他踏上去往圣城圣地亚哥之路,心灵顿悟。

从1987年的《朝圣》开始,18部作品以68种文字出版、655个版本全球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版发行,销售总量超过1亿册,荣获国际大奖无数,被誉为“唯一能够与马尔克斯比肩,拥有最多读者的拉美作家”。

柯艾略以博大悲悯的心胸、奇绝独特的视角、清澈如水的文字,将哲学沉思、宗教奇迹、童话寓言熔为一体,感动了全球上至各国政要、国际巨星,下至平民百姓、贩夫走卒在内的数以亿计的读者,甚至目不识丁的人,也对他的文字世界无限神往。2007年,由于其作品的深远影响力,联合国聘请他为联合国和平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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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觉得它会这么好看,但是它在我内心中激荡起的情绪是货真价实的。

读到最后一个字的那一刻,我想要放声大笑,想要抱头痛哭,想要去银河系之外冒险,“想要拥抱全世界!想要和每个人撕逼!想要去亲吻生命里的每一秒钟!”然而我最后只是安静地合上了书页,关掉了昏暗的台灯。

生而为人,寻求欢愉,寻求志趣,寻求爱情,寻求自由,寻求皈依,寻求反叛,寻求激情,寻求温暖,寻求骄傲,寻求卑微,寻求痛苦,寻求幸福,寻求美好,寻求丑恶,寻求生,寻求死,遍寻不到生命之意义。

你与众不同,却希望与别人一样,这是一种恶疾。与众不同不是病,强迫自己和别人一样才是病,会引发神经官能症,精神病和妄想症。于是你疯了,你逃进疯人院,这里每个人都与众不同,于是,你又和别人一样了。

我想了又想,删了又写,写了又删,可惜从我这匮乏的语言和空荡的大脑中仍旧找不到任何语言来解释我从为什么从这些疯子们的身上得到了这么大的共鸣,又为什么如此满足于烂俗的boy meets girl故事背后我并看不懂的种种隐喻和暗示。与其用太多矫情造作的感慨污染你们的眼睛,不如在这里老老实实地抄上原文里的句子:

“从前我总是把事情推到将来,因为我以为生命意味着永恒。

而等我觉得生命毫无意义的时候,我又对那些事失去了兴趣。

我想离开这里,到外面死去。我要爬上卢布尔雅那的城堡,从前我总去那里,可是从来没有在近处好好看过它。我想和那位在冬天卖栗子春天卖鲜花的大婶说说话。我们总是擦肩而过,可我从来不曾问候她一句。我想不穿外套在雪天里走走,感受屋外的寒冷。从前我总捂得暖暖和和的,唯恐得了感冒。我想让雨水打在我的脸上,我想向对我有兴趣的男人微笑,如果他们请我喝杯咖啡,我一定接受邀请。我要吻我的母亲,告诉她我爱她,在她怀里大哭一场,对于感情的流露,我不会觉得羞愧,因为它一直存在,只是从前被我藏起来了而已。如果有一个男人邀请我去舞厅,我会接受,我会整夜跳舞,直到筋疲力尽。然后我会与他共度良宵。这一次我想投入地度完这生命。

去爱吧,像维罗妮卡那样。

现在,立刻,马上,不要再寄望于明天和下一个明天。

人总是用一生来妄想明天的种种可能,直到死前的那一刻,还在想着下辈子。回忆起过去的岁月都是那么清晰。当自己身处于每件事情作出判断时都是觉得非这样不可的,然而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那时你以为自己会有种种的结局,可是等待往往在不经意间就变成了生活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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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这章之前恰好看到一篇豆瓣评论,卧槽有文化真可怕。

人家写得比我这个辣鸡好的多了,感觉看完后确实很多疑惑能够迎刃而解,特意转过来贴一下。

以下内容含有剧透:

这是一本二十世纪思想史

*ST斐济猫评论维罗妮卡决定去死

保罗·柯艾略压根就不像个南美作家。大概“到过”马克尔斯的马孔多的人都不会在接受南美作家的作品里有什么明显的理性意味。不管是马拉美,博尔赫斯还是科塔萨尔,南美文学一直都是神迷主义驰骋的疆域。就像对科塔萨尔最贴切的评价恐怕就是:“马尔克斯以北,博尔赫斯以南”,但是即使把科塔萨尔也算上扩大南美文学的符号意义,你也很难把柯艾略也算到其中。柯艾略像一个欧洲人,德国法国交界处出生,并且在英国住了很久的那种人,作品散发这清晰得有些露骨的思想理性。但是他没有霍恩比那么朋克,说到底巴西的都市性并没有英国那么熏人;他也不是阿兰·德波顿,虽然口气也有些“马斯洛”,但是也没有那种故作出来人文关怀。

这部作品其实非常不容易阅读,因为一般的读者很容易会在阅读开端就走了岔路,到最后又发现结尾“公主王子”的模式俗套而又不够煽情,但又习惯性的要彰显一个读者的人文怜悯品德,最后不得不做出一个看似中肯的评价,呼吁大家关注疯人与正常人在各个层面上的权力平等。更有甚者谴责院长的非人道治疗。这些低级误读都从反面固化了小说本身的意谓,因为说到底人们依然在关注“疯”与“死”,就像小说中提到的一个日常秩序的因果逆转:因为有家庭主妇按时烹调一日三餐,所以人们才会按时吃饭。说到底,因为我们觉得自己“正常”,才会对疯病如此敏感;因为我们认为自己“活着”所以才对“死”如此恐惧。

这部作品的真正伟大之处在于它的“毫无新意”,所有的小说元素不过是二十世纪从弗洛伊德到福柯、鲍曼思想的文学性表达而已(当然中间还是需要古希哲学思想表现人文关怀),可是想把几乎二十世纪思想界的主干在十二万字中表达出来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而保罗·柯艾略就用这样一部作品致敬了整个二十世纪。二十世纪思想的大集合赋予维罗妮卡这个人物一个从觉醒到寂灭的循环过程。

1、 维罗妮卡最开始决定去死,实际上是“生理的死”,这本没有什么可讨论的,但是她并没有得逞,而是被送到疯人院“等死”,此时加缪的思想就被清晰的摆上台面:维罗妮卡“生理之死”未得逞之后,她才在等死的过程中发现自己在“哲学”上早就自杀了,小说中适时的加入了心理独白和对话论断,已说明机械的生活并没有使人真正自由,更可怕的是,这种不自由被固化成了一种社会责任,人们被“家庭主妇”的“烹调规律”强迫养成进食习惯,并且使之成为幸福的根本(所谓生存的生理需要的满足)。维罗妮卡觉醒的第一步是关于“死”的定义,“哲学自杀”远比个体的“生理自杀”更能左右人类社会的发展。

2、维罗妮卡被送进疯人院,她发现疯人的“疯”只有在与外界的对比之中才被定义,而实际上作为一个从外面进到“疯”的内部的闯入者,她自己深刻的明白,自己在外面也并非是一个“正常人”,只是因为符合规律而被“正常人”。这里首先明显不过的是,整个小说的主干就是对福柯《疯癫与文明》的一种致敬,致敬程度到了几乎就是《疯癫与文明》的文学性表达而已,疯人并非生理疾病,而是文化所圈定的断裂性概念,用以巩固社会体系,并作为反例对“正常人”伦理标准尽兴反向强化。顺便也带有索绪尔的语言差异论:语言中只有差异而没有共性,“疯”这个所指——能指关系,也不过权威定义了“正常人”的结果。就如书中提到:哪种疯子?巴赫,贝多芬,梵高,爱因斯坦那种疯子吗?

3、疯人院里的自发组织爱博会说明一个问题,“疯人”并不想走出疯人院,甚至主要人物之一的女律师是自愿留在疯人院中的。如果说维罗妮卡是从生理自杀越近到哲学自杀的,女律师是真正哲学自杀的,那么大部分人是被这个社会“哲学屠杀”的。鲍曼在《现代性与大屠杀》里所说屠杀有“犹太人自愿配合的成分”就是再说当拥有独立思维的人无法在“正常社会”中找到定位时,就会选择规避甚至“自杀”。女律师在电影院突然觉得不适,且直接导致了她后来进入疯人院的桥段看来非常突兀,但是看过卡夫卡作品的人一定觉得眼熟:人会在某一个时间发觉自己鼓励无缘,生活原本是无望的虚无。

4、不得不提到女律师在文中很不起眼的一句内心独白:司法建立的目的并非要解决问题,而是要持续矛盾斗争。鲍曼在《废弃的生命》里提出统治机构需要在有“敌人”的情况下才能充分证明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如果说对“疯人”的分类是一种维护社会秩序的定义手段,那么“保护(集中囚禁)疯人”就显得矛盾,但是正是这种“存而不在”让人们永远有一种恐惧的二元对立张力,使之反向强化统治的坚固性。

5、维罗妮卡面对爱德华的反应是对弗洛伊德和尼采的双重解释。维罗妮卡在发现自己“哲学死亡”之后,因为爱德华或者月亮或者钢琴的审美感受重新唤起了“哲学复活”的渴望。然而要想真正找回自己,就要让本我先复活,即释放力比多。更为精彩的是,爱德华在整个过程中以一个旁观者的形象出现,他显得完美,温暖,没有缺陷;而维罗妮卡则显得疯癫,懦弱,如此破碎不完整。整个通过过程中,爱德华是以一个“日神”形象出现的,他代表了完美的理性,维罗妮卡则扮演了酒神的角色,迷醉,放纵,并渴望分享于其中。总之这部分清楚的表现出人类的两种最基本心理原型。

6、维罗妮卡和爱德华的爱情是以伊甸园为原型的,文中已经有了很明显的提示。而院长则扮演了上帝的角色,他高高在上,对病人施加治疗,并整个操纵了维罗妮卡的生死。文中对伊甸园故事解构化的诠释,说明偷吃禁果也是上帝安排的结果,这段巧妙的插叙之后,书中的人物简化到“维罗妮卡、爱德华同在疯人院”的神话结构。终于我们发现,柯艾略实际上在解释一个循环,这个循环是通过荣格的神话原型批评来表达的,循环的内容是:最终看似觉醒了的维罗妮卡和爱德华还是要走出疯人院,变成“王子公主”一般的“正常人”,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哲学复活”难免再次“死去”,因为就像伽达默尔在《哲学解释学》中所说的,人无法完全摆脱自己的历时性;也如阿尔图赛和葛兰西所说,意识形态的控制,说到底是人们自愿的结果。不管是不是“疯人”,大家都只是凡人,凡人就难免让理性服从于幸福,虽然佛洛依德早就说过,幸福不能作为评价社会发展的标准。

7、总得来说,这本小说展现了弗洛伊德所说的人的两种基本欲望:爱欲与死欲,维罗妮卡最终没有死,哪怕她决定去死,这个世界,死不死,疯不疯,早就不是个人能决定的了的。

突然想起来曾经和朋友讨论喜欢的地方,桌子,浴室,沙发,衣柜,榻榻米,地板,图书馆、沙滩帐篷、草地、车上,还有飞机洗手间,唯独没有提到床,可是为什么要是床呢?因为中国人喜欢把ML含蓄的理解成为“睡”或者“上床”吗?

你看,即使是最泄欲都是如此,想哲学独立,太难。

作者有话要说:惊了,我这章居然被判定成有□□描写没让过审。

晋江真是个神奇的地方。

成吧,既然你们如此严格。

横竖删掉两个词也不影响阅读理解。

你看,即使是搬个书评都是如此,想哲学独立,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