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菜鸡互啄

很多年后,雷蒙德和梅薇思想起认识对方的那个下午,都想暗骂一声:真他妈晦气。

雷蒙德是谁?他的家族沙菲克,属于神圣28纯血家族之一。换言之,家谱上从来没有出现过麻瓜,全是巫师。

1989年,神秘人倒台的第9年,他上二年级,是斯莱特林的优等生。

这一天上午是魔法史,有个麻瓜家庭的小巫师提起了神秘人。宾斯教授含糊不清地说,他是一个极其邪恶的巫师,最终被哈利.波特打败,然后就不肯多说了。

但像雷蒙德这样的学生,心情还是不可避免地糟糕起来。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一直和他不对付的某个格兰芬多,满脸挑衅地看着他,嘲讽道:“沙菲克,真替你们感到遗憾,假如你早生十年,也许就有进阿兹卡班的机会了。”

“滚开,芬威克。”雷蒙德冷冰冰地说。

“看我不顺眼的话,尽管给我一个恶咒。”芬威克冷笑,大摇大摆地从他面前走过。

雷蒙德的心情更糟糕了。

芬威克是混血,他全家都没什么了不起的,只不过他的叔叔本吉·芬威克加入了凤凰社。

在第一次巫师大战的尾声,他被食死徒残忍虐杀,遗体被找到时,身体只剩下半个,四肢和下半身消失得无影无踪。

谁都知道,他必定在死前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神秘人虽然死了,芬威克一家却不可能忘记深仇大恨。哈珀.芬威克那时候已经记事,当然记得某一天,叔叔永远不会再来了。

父母的脸上永远失去了笑容。

这种刻骨的伤痛,在小小的孩子心中,种下了仇恨的引子。

哈珀.芬威克才12岁,在他看来,神秘人出自斯莱特林,斯莱特林的很多巫师都是食死徒,那么,斯莱特林的学生就是黑巫师的预备役。

他痛恨他们。

而雷蒙德又能说什么呢?

他难道能说,我他妈从来没见过神秘人,巫师大战时,我父亲哪边都没站。我没杀过人,我也不是黑巫师。

当然不行。

他是纯血,纯血家族全部都是亲戚,和布莱克家有联姻,和马尔福家有交情。即便没有加入食死徒,但没像韦斯莱家族一样,成为邓布利多的铁杆,他们的身上就永远无法洗掉神秘人的痕迹。

沙菲克先生……不是没有给黑魔王送过金加隆。

雷蒙德没法和其他同学划清界限,家里的关系断不了,他也不想被孤立。

然而,什么都没做,却被格兰芬多的人指着鼻子骂,谁的心情能好起来?

他在肚子里骂了芬威克几百遍,到底没抽出魔杖,沉着脸去了图书馆。

格兰芬多的人讨厌读书,拉文克劳不爱找事,这里最清净。

他打算借最新一期的《实用魔药大师》。

祸不单行。

离书架十步的距离,有个矮个子抢先一步拿走了。手脚还特别快,揣起杂志就匆忙要走。

“喂。”雷蒙德追了上去。

和大多数斯莱特林的学生一样,他最看重的就是魔药课,想凭借魔药成绩,在院长身上刷点好感度。

明天就是魔药课,他不想错过这期新刊。

此时此刻,雷蒙德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拿不到这本杂志。

那矮个子是赫奇帕奇的,全霍格沃茨的学生都知道,赫奇帕奇最傻、最笨、最胆小。

格兰芬多冲动鲁莽,遇到斯莱特林就没完没了,拉文克劳孤傲清高,平时不爱找事,抢他们的书却是麻烦。

赫奇帕奇?

呵呵。

雷蒙德叫住前面的新生,说:“那本杂志我要看,给我。”

梅薇思一脸莫名:“我还没看。”

“你下星期再借,我现在要用。”雷蒙德加重语气,“给我。”

你谁啊你。

梅薇思翻白眼:“凭什么?”

雷蒙德黑脸:“新生,不要没事找事。”他憋了一肚子气,对着赫奇帕奇也觉得没必要给好脸色,掏出魔杖,“拿过来。”

梅薇思顿时警惕,也立马掏出了魔杖。

勒索就像家暴,有了第一次,就有无数次。人家觉得你好欺负,一吓就成,以后肯定还找你。

可你如果反抗了,就算被抢劫成功,对方知道是硬骨头,下次就会掂量掂量,动手划不划算。

……咳,当然,这不是和平社会的应对方式。

正常还是乖乖交上钱包,然后找警察蜀黍,让他感受一下社会主义铁拳。

可这不是在霍格沃茨么。

前有斯内普和詹姆、小天狼星四人组的不死不休,后有马尔福和哈利三人组的爱恨情仇。

霍格沃茨再好,也不是人间乐土。

梅薇思觉得自己没做错。

但她也掏了魔杖,雷蒙德就下不来台了。

特别是他还有两个愚蠢的跟班。

跟班A匆匆赶来,看到居然被新生拿魔杖指着,老生的尊严顿时被冒犯,怒气冲冲:“你敢对我们拔魔杖?”

跟班B:“你一个赫奇帕奇,居然敢和斯莱特林作对?”

雷蒙德的脸色黑如锅底,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骂新生有病,还是骂小弟火上浇油。

我只是想拿到杂志,安安静静回宿舍看书啊。

他深吸口气,却也知道必须动手了。

一个赫奇帕奇和斯莱特林对着干,斯莱特林不战而逃?他会被学院的人鄙视死的。而且作为新生,一点都不知道对前辈礼貌,是该狠狠教训一顿。

“Trip Jinx。”他施展了一个绊腿咒,心想,让她摔一跤,这不过分吧?

梅薇思心中警铃大作。

来了来了,校园暴力来了。

她马上施展自己唯一会的攻击咒语:“统统石化。”

小跑过来壮声势的跟班B僵了下,滑到了。

雷蒙德咬牙:“狗屎。”

他认真了,手腕抖动:“除你武器。”

梅薇思的魔杖脱手而出,飞到了他的手上。

雷蒙德握住她的魔杖,抬起下巴,冷笑:“也许,我该折断你的魔杖……”

话未说完,他就看到面前地精一样瘦小的女孩变了脸色。

梅薇思当真了。

在她看来,对面的“学长”也只是小孩子,但正因为是孩子,她才怕他真的说做就做。十一二岁,说懂事根本不懂事,可说是小孩子,他们又没那么简单。

也许,他们认为折断魔杖没什么大不了的。

也许,他们觉得这很好玩。

也许……

她不敢赌这个“也许”。

魔杖是她进入巫师界的通行证,是她最重要的财产,是寄托了她所有梦想和前途的载体。

没有人能动她最重要的东西。

她扑上去,狠狠掐住了雷蒙德的脖子。

雷蒙德傻了,一边扯她下去,一边在肚子里破口大骂:这地精是不是疯了?

谁TM要你魔杖啊!听不出来在吓唬你吗?

你哭一下不就好了?认个错不就完了?

你一年级输给我一个二年级,又不丢脸!

和我玩命,你有病啊?!

作者有话要说:雷蒙德:杂志给我(冷漠脸)

梅薇思:抢钱啊!(掏魔杖)

大家对我期望好高,我也很套路的,干架的对象也是斯莱特林_(:з」∠)_

本吉.芬威克是原著写的,确实死很惨,沙菲克家族没有描写,只用了一个姓氏

干架要从小抓起,小时候不干架,以后怎么干大boss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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