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至死方休

眨眼之间,突如其来的大红斗篷之人已是抬手挥刀砍死两人,一切来的都这么突然,肥婆子和癞皮跛子倒在雪地上,尸首都还是热的,鲜血不停地汩汩地流出,融化了纯洁的白雪,像是一幅诡异血腥又带着一丝艳丽的泼墨图。

此时黑夜已经悄然过去了,肆虐的风雪也已渐渐地停了,东边初升的金乌如泣血一般,金黄赤橙的晨曦照耀在那人的身上,大红斗篷,白范阳毡笠,身材魁梧,有万夫难敌之威风;手持着一柄滴着鲜血的大刀,似是地狱里杀人不眨眼的修罗一般。

那人无欢无喜地说道:“你不杀他,他就会来杀你。”

“如今,你明白了吗?”

死里逃生,大雄瞪大眼睛,眼神里却是黑漆漆的空洞,这一晚经历了太多,被抓、被逃、再被抓、绝望之中忽又有一修罗从天而降一般,挥刀杀死二人,一切来得太过,太暴力,太血腥,所有的一切远非大雄可以接受的范畴之内,她的精神早已到了崩溃边缘,如一个巨石悬在了山巅,只待轻轻一推,便冲下山来撞得粉身碎骨。

狂风暴雪的黑夜过后,晨曦之中却是死一般的宁静,大雄望着那人的背影,一双秀目之中慢慢积蓄了泪水,终于落泪下来。一开始只是安静地落泪,继而是肆无忌惮的放声大哭,似是要把自从转世成潘金莲所受的委屈全部都哭出来。

听闻身后女子哭泣,身着大红斗篷之人并不转身,他只是伫立在原地,静默,他从沧州一路行来,见过太多的悲欢离合,这个女子,不过是他顺手救下的其中一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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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时辰前,他在客栈饮酒,出门之际,这个女子拽住了自己的衣角,张着嘴巴不知要说什么。待他欲要问清楚之际,那一公一母已经赶来,说是自己的闺女得了麻风病。他虽觉事有蹊跷,但一心要赶往清河县看望哥哥,便不欲多生事端。

自打和那女子对视之后,不知是多喝几坛烧酒,还是恁的,他浑身燥热,愈是醉,愈是忘不了那双眼睛,那个得了麻风病的疯婆娘,那双眼睛却那般有神,无端地让他想起景阳冈上那只被自己赤手空拳打死的那只吊睛白额虎,就算是被逼到绝境,奄奄一息之际,那双眼睛却还恁地不服输,若是再有一口气力,断然会咬死自己。

喝了数十碗烧酒,他心中好似一团火,不发泄决不畅快,他拿了刀,翻身上马,问了店家那一公一母的方向,策马飞驰而去。天色已晚,积雪难行,他料定那对公母定会在那间破庙里停歇,因而潜在庙外,听着动静,他倒要看看,这女子到底是何人,有甚么能耐,倒让他无端地想起那头被自己打死的吊睛白虎。

他躲在暗处,看到那女子趁一公一母熟睡之际,正欲悄声逃走,他不由得嗤笑一声,这女子当真狡猾,倒像个狐狸一般,恐怕她早就醒了刚才只是装昏麻痹那一公一母。

待那女子手握金簪,起了杀心之际,他眼神一凛,寻常女子遇到此事定会慌不择路,她倒是心狠手辣,又有决断。躲在暗处的他,见她悄无声息地手持金簪准备行凶,心头涌上一种难以言喻的兴奋,就好似那头白额吊睛虎重新活了过来,附在这女子身上。

可那女子终是个女流之辈,犹豫半天,不曾真的下手,反而惊醒了那跛子和肥婆子,万幸的是她足够机灵,也足够幸运,竟逃脱了,不过她是个缠小脚的妇人,就算跑出去,也立刻会被追上。

趁庙中没人,躲在暗处的他走了出来,捡起那女子慌忙之中遗落在地上的金簪子,揣到怀中。那女子终是没有下杀手,他心中有几分失落,却又嘲笑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终归只是一个女流之辈罢了。

他心中如此想,提着刀大步向前。

***

很久以来,大雄都没有这么放声大哭了,哭到声嘶力竭,哭到精疲力尽,哭到最后变为小声地啜泣,只肩膀一耸一耸的,眼泪流干了,再也哭不出来。她此番才觉得,曾经的大雄已经死了,曾经的潘金莲也已经死了,脱胎换骨的,是一个全新的人,一个陌生的人,潜藏在这副肉|体之中。

迎着灿若赤金的晨曦,她仰头望着那人,他是杀人不眨眼的修罗、是天上下降的魔君、却也是自己绝地逢生的救命恩人,她张着嘴巴,极其费劲地沙哑说道:“知……道……了。”

这一句算是回应刚才他的话,他轻哼一声,看来这个女人哭够了。他转身准备大步离开,他的衣角却再一次被她拽住。

他转身,迎面刺来的耀眼的光芒让眼睛一眯,他看着这个狼狈不堪的女人,蓬头乱发,泥水、血水沾了一身。然而,就是这般狼狈不堪的情况之下,她那双眼睛哭得肿似核桃,布满了红血丝,却似那头已逃离生死绝境、稍作喘息的吊睛白额虎,饥饿、贪婪、伺机反扑。

望着这双眼睛,那股嗜血的兴奋又一次涌上心头,他眉头一蹙,他向来快意恩仇,杀伐决断,不想沾染上什么儿女情愫。正欲将衣角抽出,那女人却在晨曦之中高高昂起了下巴,沙哑地声音似一口破锣似的说道:“送、我、回、家。”

不是什么谄媚的夸耀,不是什么低三下四的请求,她就只说这么愣生生的四个字,甚至带着一丝的命令在内,令桀骜不驯的他心生一丝不悦。

他冷笑一声,自己从那一公一母手中救下她已是天恩,竟然还敢如此生硬地命令自己。他可不是什么慈悲心肠的地藏菩萨,会送佛送到西。

东边,一轮金乌终于完全高升起来,两人就这么在雪地之中、在一片鎏金的晨曦之中,在弥漫着血腥之气的荒野,僵持着。

她跪在被血染红的雪地中,紧紧拽住他的衣角,而他冷眼看着这个卑微肮脏的女人,两下相持,不由得再一次让他想起那只吊睛白额虎,两下相遇,非死即伤。

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儿,断然不会被这么个女人相威胁,轻呵一声,抽了衣角就大跨步走去。

而身后的她下死眼盯着他的身影,见他离去,再也支撑不住,眼前一黑,“哐几”一声,倒在了雪地之中。

前方的他听到这番声响,脚步一滞,懊恼地低声骂了一声,复转过身来,走至那女人前面,一手抄起,毫不费力地将她拦腰抱起,沉声问道:“你家在哪?”

怀中之人却已经紧闭双眼说不出话来了,他皱眉,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滚水一般烫,若是不速速将她送至医馆救治,恐怕性命难保。

他当下便一手将她抄起,放在自己停在远处的马匹上,见她瘦弱的身躯单薄地似是一片飘零的落叶,不由得讥笑一声,刚才自己竟认为这个弱女子是个大虫?

他见她如小兽一般缩在一团,似是极为害冷,便解下自己神上的大红斗篷,将她团团包起,裹成一个大毛毛虫似的,妥帖地安置在马上。又挥刀砍下了那拍花子二人的脑袋,待回城做个见证。事后,他一手搂着那女人,马匹上挂着一公一母的人头,迎着晨曦策马奔腾。

这女子究竟是何人?家住何方?是否有父母兄长?是否结婚生子?这一切都不得而知。

她虽相貌丑陋,脖颈之处却透出白腻光滑的皮肤,此时两人相离甚近,马上吊着两颗血肉模糊的脑袋,他依旧闻到她身上那股若隐若现、沁人心脾的幽香,让人不由得松弛下来,像是来到了盛开万千朵的曼陀罗花海,麻醉,美艳,致命,至死方休。

策马奔驰之际,他心头涌上了一种惴惴不安的心绪,这是他多年行走江湖练就的一种直觉,若非没有这种直觉,他恐怕早就死了多次,在躲在暗处敌人的刀枪之下,在景阳冈的虎口之下。

他只知道,这个女人绝非等闲之辈。

而今番自己与她的对峙下,竟落败了,她像极了景阳冈上的那只被自己赤手空拳打死的那只吊睛白额虎,是它的鬼魂前来寻自己复仇,变成了一个落难女子,引他一步一步迈向堕落和死亡的深渊。

他眼神一凛,他姓武名松,乃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就连吃人的老虎都不曾怕得,如今如何怕这么一个金簪子都握不住的弱女子,想恁多作甚,不过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作者有话要说:恭喜大雄,完成了与潘金莲融合的第一阶段。

emmm,友情提示,本文不建议磕cp,《金瓶梅》原著是一本写实的书,也是一本死亡之书。我写的这个衍生小说,其实想解构传统意义上的荡、妇、以及传统意义上的英雄,本文也不存在传统意义上cp,换句话说,大雄和谁都能组cp……按照田晓菲教授在《秋水堂论金瓶梅》一书中的观点:潘金莲和武松也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本小说也延续了这种看法,潘金莲遇上武松,就像初次见面的这场充满血腥的情节,非伤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