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要不是打着平行灯,李梓封几乎不会发现蹲在地上,像一只大松鼠那样啃着饼干的丁翔。而一见到丁翔,李梓封所想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把这只松鼠猎回家去关着。

 那应该是全天下最稀奇的宠物了。在白玉兰街灯浑浊的光晕中,丁翔见到一辆漆黑的汽车在他面前停了下来。

 他认得雪弗莱的十字形标记,这牌子在s城并不多见,丁翔也记不得自己认识什么会在深夜开着siliverrado兜风的人。车门打开了,走出来的人是李梓封。

 “上车。”李梓封简短地说道,尽量隐去一切连他自己都不能完全解读的情绪。他想自己只是出于好意,毕竟作为同事,这样路过显得有些残忍,李梓封说服自己将车停下,竟然忘记了自己其实就是尾随着丁翔而来的。但是丁翔并没有领他的情,只是停止了嘴嚼的动作,抬起头来看着他。

 应不应该相信他?这个在白天还曾经欺负过他的人,如今扮演起了暗夜中的天使,开着很可能是能够载他回学校的唯一交通工具出现在他面前。

 他应该立刻露出感激的笑容然后跟他离开么?不,不行。如果换成普通男孩,也许会认为搭乘同事的车子并不是一件危险的事,但丁翔不这么认为…他不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痛的人,尤其在经历了被人偷袭的事件后,虽然根本不知道在门后偷袭自己的人究竟是谁,但他总觉得那个人并没有放过自己,那足以将自己灼伤的视线依旧存在,让他不由得胆战心惊。

 “不想在这里遇上强盗的话,就上车。”从丁翔的神情中读到了戒备,李梓封知道他在犹豫什么,可笑他还真以为自己会对他出手么。流颜中的那段只不过是小小插曲,李梓封只是服从于自己的欲望和猎奇的新鲜感而已。而现在被冷风一吹,也就不剩下什么了。至于“喜欢”李梓封在心中笑了笑,那种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内心折射的情感,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体表的一种反应而已,他所谓的喜欢,仅仅指不会在亲密接触中对对方产生排异反应而已。这种程度的“喜欢”对李梓封来说就已经足够了。这个男人,并不相信爱,然而,他却的确想要得到面前的这个男孩…出于一种原始的,征服的渴欲。

 李梓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有两种,一种怕硬,而另一种服软。通过今晚的试炼,他知道身边的这个青年显然不是武力能够征服的。

 所以他打算采取迂回政策,哀兵,这也是他擅场的表演之一。看着李梓封向自己伸来的手,丁翔有些迷惑了,他应不应该在拒绝呢?

 也许让他将自己送回学校才是正确的选择,因为那个偷袭自己的人没准正躲在某个黑暗的角落伺机而动,对于现在自己而言,李梓封至少是比较熟悉的,虽然和这个大牌的前辈没有什么好的交情,但是至少他不会坏心到将自己拖到深山老林中活埋吧。

 丁翔眨了眨眼睛,事实上,方才在流颜中第一次见到李梓封,自己的心中突然有了种充实甚至是雀跃的感觉,像是见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又或者是发现自己曾经那么喜欢的主持人也有不为人知的取向,间或带着掌握了一个秘密的喜悦,有一瞬间他曾经幻想过李梓封会不会对自己感兴趣。

 而现在无论如何,乖乖跟着面前这个公众形象不坏,而在自己心中也没有黑暗到不可挽回地步的人一起离开这里,也许是最明智的选择。

 这样想着,丁翔有些茫然地望进李梓封的眸中,虽然看见的是深不可测的黑暗,但是却已被他那充满了磁性地嗓音迷惑。

 “我送你回学校,安全地。”夜晚的s城是宁静而柔美的,丝毫没有受到那愚蠢而不自量力的“亮灯工程”的影响,除了加班和保存商业机密的楼层依旧留有银色的灯光外,整座城市几乎都陷入了或深或浅的酣眠之中,十字街口的路灯跃动着昏黄的独眼,默默注视着黑色silverrado里的两个人。

 丁翔和李梓封一路上都很沉默,就像是高中一年级认识不久的男女同桌。收音机里流泻出的朦胧的歌声和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成为了稀释尴尬气氛的重要道具,

 因为夜已深沉,街上没有什么人,所以车也开得比平时快些,没多久,学校就已经出现在了丁翔的面前。

 “谢谢李老师,就停在这里吧。”下了车,对载自己回来的人道了谢,本来就像要这样回去宿舍,却又想到了什么,丁翔转过头来轻轻地说了一句:“那人…在流颜和我一起的那个人,是同学的朋友。”

 扬扬眉,作了个知道了的表情,听见这句话后明明心情大好,却偏偏故作出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是么。你不说我也看得出来。”然后他开始莫名地庆幸自己没有在流颜强要了丁翔。

 直到眼前的人和他道了别且已经走出了十几步才醒转过来。“丁翔!”“什么?”“晚安。”“…嗯,晚安。”在朦胧安逸的夜色环抱中,瘦小的身影渐渐消失。初春的空气异常地清心怡人,李梓封依稀嗅到了丁香花的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