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离开前,郑重其事把她的名字告诉了我。
她不叫婢子,也不喜欢这个名字,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贱婢的名头挂在她头上让她寝食难安,可惜这个部落里居住的都不是人,它们也不会明白千年来人类妇女到底经历了怎样的斗争才取得了自由的权利,重新给女人带上枷锁到底会惹来多么强烈的反抗。
云溪。
这就是女人的名字,一个很有意境的名字。
她大概很久没有告诉人自己的名字了,离开前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她的眼睛明亮的让人不敢直视。
我嘴里一直在念叨着这两个字,过了许久才终于笑了。
我坚信,同样的暴行云溪应该没少承受,我那天说的话给了她希望,所以她决定站起来反抗。
纸包里是两个圆滚滚的东西,鸽子蛋大小。
我看了帐篷外一眼,两个守门的大汉懒洋洋的坐着晒太阳,他们守了一夜,精疲力尽,正在饮酒取暖,我放心不少,打开了纸包。
这是两颗黑乎乎的药丸。
凑到鼻子上一闻,我立即瞪大了眼睛。
火药?
这味道我很熟悉,是黑火药的味道,我和大兵锯了暖气管做五连发,火药就是自己配的黑火药,舂了铁豆子打人,这东西我如何能认不出?
药丸拿在手里摩挲片刻,我又觉得这不像是火药,黑火药的质地要比这个细腻,这东西的质地像沙子捏成的。
略一思索,我脸上露出了笑容,大概明白这是什么了!
丹药!
丹药这东西其实就源于那些怪物之手,不过它们练出的丹药仅仅是对它们有效罢了,对人类来说却是毒药,千年前,他们的丹法流传了出去,大肆渲染后的效果被人类的贵胄垂涎,以至于术士横行,千奇百怪的丹药层出不穷。
这些手段是荒唐的,但从化学的角度来讲,这应该是最原始的化学反应。
火药就是因炼丹之法而发明的,这种炼丹的法子叫做火法炼丹。
毋庸置疑,我手里的这颗丹药就是部落里的怪物用火法炼丹的法子捣鼓出来的,对它们来说是神丹妙药,可对我们人来说,这就是最原始的火药!
这玩意真能解血腥香的后遗症?
我有些举棋不定,不过老家每年春节放烟花,火药燃烧后散发的浓烟和气味虽然难闻,倒也不至于把人给毒死了,本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思,我把一颗黑乎乎的丹药丢进了火盆。
嗤啦!
丹药立即窜出绚烂的火光,阵阵刺鼻的气味散发出来。
以前闻这气味,我头晕脑胀,可这时我再闻,竟有耳清目明之感,精神大为振奋,握了握拳,力气恢复了不少!
有效!
我眼睛一亮。
不过我没急着把第二颗丹药丢进炭火盆。
这东西燃烧后散发的气味太大了,毡房又四面透风,一颗或许还能遮得住,但是两颗同时燃烧,可能会引起外面的守卫警觉,安全起见,我收起了第二颗丹药。
此时,我行走已经无碍。
夜里换班的时候,云溪终于来了。
她还是那副披头散发的样子,不过步态匆匆,进门后跪在我面前,连忙解开了自己的棉衣,又从内衣里拿出一块烤熟的羊肉递给了我。
羊肉是热的,烤了以后油花儿四溅,她竟然把这玩意塞进了怀里,贴肉藏着,烫的胸口通红,到处都是水泡。
“你这是”
我接过羊肉,讷讷看着她。
“快吃吧,我偷来的,还热乎着呢。”
云溪的声音很平静,淡淡说道:“不管是我,还是外面的守卫,光明正大给你送进来的食物你全切开塞夜壶里,回头我给你运出去倒掉,那些东西不能吃,他们给你下了药,要确保你在结婚前没有反抗之力,你一定要让他们认为你吃了那些东西,这样他们才会对你没戒备心!”
我手一哆嗦,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就是觉得喉咙上似乎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胸口闷得慌。
“我也是为了活下去。”
云溪抬头静静看了我一眼,低声道:“但愿你不会出卖我,能守信用带我走。”
“一定!”
我大口撕扯着羊肉。
不是口腹之欲,也不是饿了,只是忽然觉得肩头有点沉重,扛着两个人的性命和希望,我必须把它吃下去,只有吃下去才能保证热量和体力,我才能恢复的更快!
云溪似乎对此很欣慰,眼神温和的看着我,喃喃道:“我被抓到这里已经两年了,来这里没多久的时候,他们又抓来了一个男人,我像照料你一样照料那个男人,他说会带我逃出去,于是我使劲浑身解数帮他,后来逃跑的时候,他扔下了我,自己跑了”
我抬头问道:“后来呢?”
云溪默默的撩起了自己的头发,这是一张清秀的脸,不过脸上多了好几条狰狞的疤痕,触目惊心。
“那些怪物把我打的遍体鳞伤,用刀子毁了我的容。”
云溪淡淡说道:“那个男人也没跑出去,他被抓回来活活烧死了,死前他哀求我,希望我再救他一回,我转身走了。从那以后,我又照顾过几个人,很多人都提出了差不多的想法,我都拒绝了。可是,我为什么又会在你身上赌一把呢?”
说到最后,与其说是她在问我,倒不如说她是在问自己。
难怪她最初会那么谨慎。
我想了想,就问:“你呢?为什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方?”
“作死呗!”
云溪冷笑道:“我觉得我老公有外遇了,就和他吵了一架离家出走了,本来想着沿新藏线的方向旅游一圈散散心,结果到了哈密下刚下火车站打了一辆出租车,没走多远被放倒了,然后就被拉到了这个地方。”
说此一顿,云溪只能哀叹,似乎对自己的冲动和任性很后悔,她耸了耸肩,无奈道:“这些怪物隔三差五的就会抓人回来,如果听话,或者做了奴仆,或者入赘了,如果不听话,几乎都被弄死了。”
这群怪物的业务还真是广泛!
既做贩隼的买卖,又做牧民的生意,现在好了,掳掠人口、杀人的活儿都背身上了!
根据云溪的描述,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还在广袤的大西北无人区,如无意外,应该就在青海和新疆交界的地方,这里有广袤的荒漠,这个怪物部落在荒漠深处的某个绿洲中落脚,确实非常隐蔽,真被抓到这鸟地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我有些犯愁了,我们从这里逃出去,真的能穿过浩淼的无人区,活着回到城市?
这个怪物部落又是哪个物种呢?
云溪形容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目前我对于自己的对手是一无所知。
“那么它们所谓结婚呢?”
我想了想,就低声问道:“应该不是真正的结婚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它们而言确实是结婚。”
云溪蹙眉思索片刻,又道:“不过在我看来,它们所谓的结婚,更像是一种古老诡异的祭祀活动。”
她满脸同情的看着我,道:“如果你真的和那个梅朵进行了这个仪式,你的下场恐怕不会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