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

“朋友,是你在方小姐身上下的蛊?请马上开出条件来吧,别废话了,免得节外生枝。”叶天不想耽搁,只想尽快解决问题。
  那人转过身,青铜面具的凸起点在夜色里闪烁着寒光。他在笑,而且是幸灾乐祸、唯恐天下不乱的那种坏笑。他一笑,肩头的乌鸦也张开嘴哇哇聒噪起来。一人一鸦,仿佛通灵性一般。
  “害人的不是我,但我可以帮你。不过,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也必须帮我一个忙。”怪人阴森森地说。然后,他在一块稍微平坦的石头上坐下,把肩头的乌鸦抱下来,放在膝盖上,温柔抚摸着它的羽毛。在他的爱抚下,乌鸦舒舒服服地卧下,头埋进翅膀里,安静地进入了梦乡。
  叶天意识到了自己的急躁,立刻调整呼吸,借着清新的夜风,心情重归平静。
  “她身体里中的是什么蛊?”他谨慎地试探。
  怪人望着波光粼粼的泸沽湖,无限神往地叹息着:“多好啊,多好啊,这天、这地、这山、这水还有这怀中抱月、俯仰乾坤、左龙右虎、阴阳吞吐的绝妙地势!倘若我能得天时、占地利、拥人和,就能培养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天字第一号蛊虫。你说,对吗?”
  他说的,与叶天问的,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
  叶天没有打断他,而是静静地坐下,跟他一起远眺。
  夜色中的泸沽湖,恍若一大块纯净无暇的冰种翡翠,平卧于群山怀抱之中,美妙绝伦,令人神往。叶天悠然想到:“如果能携着深爱的女子,远离红尘俗世的喧嚣,长相厮守于此山此水,想必就能宠辱偕忘、长生不老、与天地同寿了吧?”
第七章 竹联帮大佬蒋沉舟的日记
  呼啦一声,怪人的黑袍被夜风鼓荡起来,膝盖上的乌鸦也受了惊吓,霍地展开翅膀。
  “不要怕,不要怕,这是我们的地头,谁来也不必着忙害怕。睡吧,睡吧宝贝,睡吧睡吧……”怪人按住乌鸦的背,强迫它低头再睡。
  乌鸦似乎能听懂他的话,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哇”声,然后继续睡下。
  泸沽湖以“摩梭人走婚”的独特习俗闻名亚洲,而对于江湖人来说,那些所谓的旅游资源是留给普通人欣赏的,他们所关心的,只有宝藏、争霸、杀戮和战斗。
  “我在这里好多年了,为的就是那湖水之下的珍宝。哦是了,被我们苗疆炼蛊师视为珍宝的,或许你们普通人却认为毫无意义。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所作所为也不同。简单点说,如果某个炼蛊师拥有了那件珍宝,就会称霸苗疆,成为绝对的领袖。你,能帮我实现这个远大的目标吗?”怪人的话说得非常隐晦,叶天不敢随意去猜,只怕猜错,反而被对方轻视。
  “我能做什么?”叶天毫无花哨、老老实实地问。
  “帮我拿回失去的东西。”怪人回答。
  叶天不解:“是什么?”
  怪人停顿了一会儿,才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照片递过来,慢吞吞地说:“那是一本日记。”
  照片上的确是一本黑色封皮的小型日记本,本子摊开着,里面的字迹全都是繁体中文,比划极其潦草。
  叶天立刻判定,这日记是一个男人留下的,该人来自于大陆之外的某个地区。因为大陆这边长期推广普通话、简体字,很多人早就忘记了繁体中文的写法。他先取出一副手套戴上,然后才小心地捏住照片的一角,送到眼前细细观察。面对这些臭名昭著炼蛊师时,他不得不变得异常谨慎,免得坠入别人的陷阱里。
  “你不必那么小心,我不会伤害你的,咱们是同一阵线上的朋友。”怪人凝视着叶天的脸嗬嗬怪笑起来,但对叶天的谨慎动作并不见怪,“就是那个本子,被人偷走了。”
  凭着直觉,叶天突然联想到了蒋沉舟,并且小心地辨别着页面上的内容。那一页,至少出现了六次“黑室”这个词,所有内容都是围绕这个词展开的。
  “我把日记本放在一个看起来绝对安全的地方,不但有四重蛊虫守护,最后还设置了一些很巧妙的花招陷阱。可是,小偷的身手相当高明,我所有的布置都被他破解掉了。我知道,苗疆是找不到这种高手的,一定是山外的汉人做的。我已经布置了第二次陷阱,正等着他自投罗网。所以,我需要一个帮手,处理除小偷以外的突发事件。叶天,你是最正确的不二人选,跟我来吧……”怪人站起身,踏着乱草和青石,径直向着小山背后走去。
  叶天向小落水村那边望了望,猜度方纯一定透过望远镜向这边眺望,等待着自己的回音。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用这句亘古不变的名言为自己打气。
  山径隐藏在枯草之中,越向前,林木就越茂盛,枯死的藤条悬挂在树梢上,像是丛林女妖乱糟糟的头发一般。泸沽湖是游客们心中还没被世俗污染的圣地,其实湖水四周的山上,有的是没被开发出来的原始荒野,从未有人涉足过。此刻叶天所走的,就是没有路、只有草的荒凉山坡。
  怪人越走越快,显然对此地熟悉无比。
  走了约三公里后,怪人突然止步,指着前面的两间低矮木屋:“那是我住的地方,吸引小偷的第二件诱饵就在木屋里。再往前走,每块石头下、每棵树后面都埋伏着蛊虫。它们有一个很好玩的名字,叫做‘二道茶’。敌人闯入时,蛊虫只是被惊动,却不发动攻击,等敌人向外走二次经过时,所有蛊虫就会暴起伤人。”
  木屋极其破旧,没有窗,只有一扇粗糙木板钉成的栅栏门。屋顶被枯藤与新叶覆盖着,那些弯弯曲曲的藤条相互纠葛着,无处不在,无所不包,像一条条成了精、变了形的蛇妖。
  “没有其他线索吗?”叶天问。
  “没有,但我想很快就有了,这一次就算天下第一神偷来了,也会掉进我的陷阱里。”怪人自负地坏笑着。
  “第一神偷?司空摘星?”叶天又问。
  怪人抱着胳膊连连点头:“对对,就是他,汉人最崇拜的神偷,不过我只是打个比方而已。司空摘星那样的大忙人是绝不会介入到苗疆炼蛊师的战斗中来的,对不对?”
  叶天在一块大青石上坐下,用心观察前面的地势,察觉到轻功高明者可以通过树丛间的攀援跳跃,直接落在屋顶上,避开地面的攻击。仔细衡量后,他觉得自己也能做到,但却不知道木屋内藏着什么样的埋伏?
  至于司空摘星,当然不会出现在这鬼地方,去给炼蛊师干活,也许他此刻正走在通往黄金堡垒的路上呢。反之,司空摘星所到之处,予取予求,绝不落空,任何机关和陷阱都防范不住。正因如此,天下才只有一个司空摘星,万里挑一,绝无比肩者。
  叶天闭目养神,同时谛听着四周丛林中的动静。他永远都保持着警惕性,唯有这样,才能活得比大多数人更长。其实他很想停下来休息一阵,然后把之前经过的系列变化做个总结,最后再决定下一步的行动路线。可是,怪人根本没给他时间。
  “无计可施,只有隐忍不动,用等待取代盲动犯错的时间成本。”他干脆躺下,头枕石块,身子放平,继续闭目深思。
  “啾啾喳喳”,上风头树林里有发情的山鹧鸪在叫,不断地扑扇着翅膀,刮擦着枯死的树丛。再远一点,一条近乎干涸的小溪流穿行于乱石间,偶尔发出淙淙的水声。
  作为特战精英,他的野外生存技能绝对高明,这种“贴地潜听术”绝不亚于日本忍者擅长的“千里潜闻”。换句话说,在综合战斗素质超强的美军海豹突击队面前,日本人是掀不起大风大浪的,毕竟双方的实力有较大差距。唯一遗憾的是,神偷一般喜欢高来高去,拼的是轻功和计划,绝少有走地面强攻的,怪人的蛊虫并不一定管用。
  遥远的丛林中出现了某种爬行动物掠过草尖的沙沙声,时有时无,当叶天调整耳朵与石头更加紧贴倾听时,那声音又消失了。
  除了司空摘星,他也知道至少十位可以列入“神偷”行列里的江湖人,譬如身在马来西亚、澳马混血的“偷王”来文达,一个已经过了不惑之年的快手神偷;譬如身在上海的女神偷欧阳迎风,再譬如长期盘踞拉斯维加斯各大赌场的越南神偷文电军……这个行业里总是人才辈出的,毕竟“偷”这种技艺,比抢劫、贩毒来钱更快。只要有足够聪慧的头脑、足够敏捷的手脚,长期磨砺下来,总会干得风生水起的。
  这一次,他并不希望怪人的陷阱能够奏效。如果在小偷和炼蛊师这两者间选一个的话,他宁愿站在小偷那一边。也就是说,他不喜欢炼蛊师,就像大多数人不喜欢毛竹里蜷缩着的蛇、巨石下盘踞的蝎那样。
  怪人在叶天对面坐下,不怀好意地笑着问:“你是不是对面具下的我感兴趣?”
  叶天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他感兴趣的并不仅仅是那张脸,还有苗疆炼蛊师之间的恩怨情仇。
  “也许我该摘下面具给你看看,对吧?”怪人恶作剧一般地笑着。
  叶天认认真真地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其间几度与对方眼神相接:“我想不必了,我们的合作未必会长久。”他说。
  “既然大家已经开始合作,就不该隐藏,我必须取下面具来告诉你一件事。”怪人的手指按在面具边缘,却不急于把面具摘下,“摘掉面具后,我的样子可能会吓你一跳,你最好做足心理准备。炼蛊师之间的战斗是最残酷的,我这副样子,也是拜一位同行所赐。”
  那副面具重量不轻,只留着双眼、鼻孔和嘴巴,沉甸甸地挂在脸上,绝对不是件很舒服的事。凡是戴面具的,都是不想以真面目示人,其原因五花八门、多种多样。叶天不想知道别人的秘密,因为通常知道秘密越多的人,死得也越快。
  他笑着轻轻摇头:“不会,我见过世界上最惨烈的死法,无论是死于毒气、死于生化武器还是死于刀枪流弹之下,无论一张脸扭曲、腐烂得多严重,我都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