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王爷单纯是把这件事当成一个故事讲给王换听的,或许,别的人听到这个故事,也只会当成个故事。但王换不一样,他在狗镇鬼市里的所见所闻,已经完全震慑了自己的心,也迷惑了自己的心。
狗镇的鬼市,无论是真是假,是虚是幻,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狗镇鬼市,和西头鬼市没有什么区别?
“怎么,你想把鬼市的事情也弄清楚?”马王爷看着王换此刻的神色,就猜出了王换的意思。
“只是想弄清楚而已,哪怕这就是个故事。”
“老子要是你,就绝不会这么做,这事儿,没意思。”
马王爷和王换不同,马王爷每做一件事,目标都很明确。看起来,马王爷是个刀头舔血的人,经常会做一些普通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是,马王爷所做的事,都有必要,或者说,都有利益和好处。
他可以跟小白龙玩命,是因为把小白龙赶走以后,自己就能独占狗场,日进斗金。马王爷绝不会对狗镇东边的鬼市感兴趣,鬼市没有油水,即便把鬼市的事情给摸透了,又能如何?
“这几天,我估计还暂时跟七星滩水鬼交不上手,有点时间,所以我打算去鬼市看看。”
“你既然这样想,老子不拦你。老子是过来人,也曾经年轻过。”马王爷喝了口酒,表示理解王换的想法。
“你今年多大了?”
“老子四十七了。”马王爷笑了笑,说道:“以前,有个算命先生给老子算过,老子是长寿的命,有九十四岁的阳寿。这辈子才活了一半儿,后面的日子长着呢。”
说完这些,马王爷话归正题,谈了关于七星滩水鬼的事情。这件事的整体计划其实并不复杂,就是等到七星滩水鬼今年碰面的时候,暗中抄了他们的老窝。水鬼的老窝,紧邻着水道。所以,马王爷的人负责包抄,浪里红则会在水道潜伏,伏击从水道逃走的水鬼。
计划简单,但是比较实用,只要马王爷在水鬼里面的眼线不出什么岔子,这件事基本十拿九稳。
马王爷还是先前的想法,他不打算让王换做什么实质性的事,只需要和自己坐镇就行。马王爷也是个固执的人,他很固执的认为,自己的感觉没错,王换在这件事上面一定有大用。
等到马王爷把自己的计划说完,王换就打算离开,反正他已经吃饱了,只是后脑壳还在隐隐作痛。
“和你说。”马王爷叫住了王换:“鬼市那地方,一般是是镇不住的。”
“我昨天已经去过一次了。”
“你有一次好运气,不代表一直有好运气,这种事儿啊,就跟盗贼偷东西一样,十次一百次没出问题,但只要出一次问题,这辈子就完了,所以,还是谨慎一些的好。”马王爷想了想,说道:“你要到鬼市去,老子不能陪你,那种地方,去了会很晦气,老子给你找个人,陪着你一起去。”
王换点点头,回到自己的房间。宿醉很难受,不仅头痛,而且好像一直想要干哕,却什么也吐不出来。这时候也睡不着,他就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到了晚饭的时候,马王爷又叫王换去吃饭,等王换到马王爷那边的时候,看见了一个老头儿。
那是个看着很普通的老头儿,衣着打扮很普通,长的也很普通。老头儿带着一副在狗镇很少见的墨镜,在桌边准备吃饭的时候,他的墨镜也没有摘掉。
马王爷招呼王换坐下,然后给两个人做了引荐。通过引荐,王换知道了这个老头儿姓麻,叫做麻贵。在狗镇住了好几年,明里是一个裁缝铺的裁缝,其实,是马王爷在狗镇的人。
麻贵不怎么说话,说话的时候有一点结巴。三个人坐在一起,王换依然不喝酒,马王爷给麻贵倒了满满一碗,麻贵想要推辞,马王爷就皱了皱眉头,说道:“老哥,这点酒,只不过给你漱漱口,晚上还有事,就不让你多喝了,三碗,三碗喝完,咱们吃饭。”
麻贵笑了笑,在麻贵露出笑容的时候,王换发现,麻贵的笑容里面,有一种和善和安详。
在江湖里,这样的和善很罕见,即便心中有善,也要隐藏起来,不会让别人看出来。
“这是老伙计了,几十年的交情,今天晚上,叫他跟你去城东走一趟。”马王爷跟麻贵碰了一下,一口气喝下去半碗,龇牙咧嘴的对王换说道:“不是老子在这里吹牛,放眼附近三百里,我这个老哥哥,是屈指可数的老哨。”
关中道上的切口里,把匪盗动手之前踩盘盯梢的人,叫做“哨”。这个差事听起来很简单,似乎只要有眼睛的人就能去做,实则不然。
这种人首先要有非常强的目力,而且有灵活的思维,因为匪盗动手之前,所要搞清楚的情况,不仅仅是对方有几个人,有多少货。在这一行里,只有那种眼睛里长钩子,经验丰富到无以复加的人,才能被冠一个老字。
老哨,其实是一种尊称,能被称为老哨的人,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很吃得开。
老哨靠眼睛吃饭,只要扫一眼,就能看出对方带的什么货,带了多少,动手之后的风险有多大。总而言之,老哨是一伙匪盗的灵魂,虽然老哨不是把子,但这票生意能不能做,值得不值得动手,全都是老哨说了算的。
麻贵是个老哨,只不过洗手好几年了,留在狗镇,就因为和马王爷的私交不错。所以,麻贵在狗镇养老,顺便暗地里帮马王爷做一些事情。
马王爷说起麻贵以前的风光时,麻贵很谦虚的笑了笑,一言不发。但王换知道,在江湖里,不管哪一个行当,如果能做到顶尖,那么这个人肯定有过人之处。
刀客练刀,老哨练眼,老哨的眼睛,和刀客手中的关山刀一样重要,这都是他们吃饭的家伙,也是保命的家伙。马王爷喝着酒,说了些麻贵以前的事情。据说,麻贵十岁的时候,就由家里的长辈教着练眼。练眼的过程并不复杂,只是很耗时间。麻贵从十岁练到二十五岁,整整十五年,那双眼睛练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说句不夸张的话,一只蚊子从麻贵眼前飞过,在蚊子飞过的一瞬间,麻贵就能数清楚,这只蚊子有几条腿。
麻贵做这一行做到了五十多岁,或许是累了,也或许是厌倦了这种生活,所以金盆洗手,到终南山住了几年。有人说,在终南山那几年里,麻贵受到了高人的指点,他本来眼力就比一般人强上百倍,等高人指点了之后,麻贵的那双眼睛,据说能够看穿阴阳。
王换有点不相信,他的不相信,已经流露在神色间。如果说一个人的眼力好,王换并不否认,但所谓看穿阴阳那种话,他绝对不信。
马王爷看得出王换神情中的不信,麻贵肯定也看得出来。麻贵不怎么说话,从进门到现在,寥寥三两句,更多的时间是在听马王爷说,同时谦虚的笑,但是此时此刻,当他看到王换脸上的表情时,麻贵的神色,好像陡然间肃穆了起来。
“老弟,有一句话,我本不该说的。”麻贵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酒,想了想,然后对王换说道:“若你做这一行,就要敬这一行,若是不敬,可能会有麻烦。”
“什么意思?”王换有点不明白麻贵现在的话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麻贵没有吱声,只是默默的摘下了自己的那幅墨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