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旧的乌篷船,就在眼前,只需蹚水走上两步,就能上船。这一刻,王换的脑子突然空荡荡的,他如同失神一般,迈步就要朝前走去。
仿佛静止在水面上的乌篷船,突然左右轻轻晃动了一下,一个披着蓑衣,戴着斗笠的人,从船里钻了出来。
这个披着蓑衣的人一出现,王换空荡荡的脑子似乎又充盈起来。他停下脚步,站在淹到大腿根的河水中,看着披蓑衣的人。
披蓑衣的人坐在船头,脑袋压的低低的,因为他头上戴着一顶斗笠,王换只能看到这人的下巴。他的下巴上长着细密的胡茬子,胡茬子一片花白,由此可见,披蓑衣的人年龄应该不小了。
“上来坐坐吧。”蓑衣翁拍了拍船头破破烂烂的船板,说道:“上来说几句话。”
王换从来都不是一个甘心听别人指派的人,可是他说不清楚自己现在是怎么了,蓑衣翁的话音里,仿佛充斥着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魔力。王换扒着小船,翻身跳了上去,坐在蓑衣翁的对面。
破旧的乌篷船,似乎没有什么特异之处,可就是这条船,让黄三响和血鬼那样的人都心生忌惮。王换坐在船头,嗅着眉尖河水特有的气息,使劲压着身子,想要看看蓑衣翁长的什么模样。
“你来西头鬼市,究竟想要做什么?”
“我……”王换听到蓑衣翁的话,心里那种怪异的感觉一个劲儿的翻滚着,他说不清楚蓑衣翁究竟是何方神圣,可蓑衣翁一问,王换竟然连撒谎的念头都不复存在:“我想找一副黄金骨头。”
“找到黄金骨头之后呢,又要做什么?”
“找到黄金骨头之后……”王换突然顿住了,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
黄金骨头有很多块,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散落到不少人的手中。想要找齐黄金骨头,是非常困难的事。
王换的脑海,似乎又一次的朦胧,飘荡起来。在这种朦胧之间,王换好像看到了十几年前的自己。
那时,他还很小,生活在乡下,邻居家有一个小姑娘,比王换小了两岁。小姑娘叫秀秀,很白净,很腼腆,每每见到王换时,都会低着头笑。
童年的人,在童年里,或许感觉不到什么,他们的喜怒哀乐,都是那么简单,一句调笑,或许就会让他们哭上半天,一块甜甜的糖,又会让他们忘记一切烦恼。
只有长大的时候,才会明白,童年的时光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王换和秀秀每天在一起玩耍,村里有一个前清的落第秀才办的开蒙学堂,王换父母交钱,让王换去读书。秀秀家里穷,又是女孩子,进不得学堂,王换在学堂里读书时,秀秀会站在窗外等他。
后来,王换不读书了,无论父母怎么开导,抵死都不肯再去学堂。
小小的人儿,心里有自己小小的打算,他不想让秀秀一个人每天站在外面等,他宁可不读书,也要将快乐的时光同秀秀分享。
王换一天天长大,秀秀也一天天长大,他们从未分开过一天,即便下了大雨,王换也总会悄悄翻到自家墙头上,隔着雨幕,望向秀秀屋中那扇窗。
那时的他们,并不知什么叫情,只是觉得,每天都能看到对方,便是最开心的事。
王换十八岁时,两家的父母谈了婚事,王换母亲将自己当初出嫁时候陪嫁的首饰卖了,攒足了一笔彩礼,交给了秀秀家。
定亲后,秀秀开始咳血,一天比一天咳的厉害。大夫来看过,说是痨病,没治的。秀秀家前后请过十几个大夫,都束手无策,开一些药,吃了也没用。
秀秀瘦的厉害,每日都勉强喝一大碗煎的发黑的药,然后躺在床上喘气,咳嗽。
就这样熬了半年,秀秀死了。
王换那时候,第一次听人说起了常青老人。秀秀家退回了彩礼钱,又给秀秀买了棺材,王换平生第一次疯狂的发了脾气,把棺材一把火烧掉,背着已经断气的秀秀,找到了常青老人。
人们都说,常青老人可以行走阴阳,即便只剩一口气的人,常青老人也救得活。王换带着秀秀的尸体找到常青老人时,常青老人说,秀秀已经死了,救不活的。
王换求了很久,跪在地上磕头,磕的头破血流。最后,他便选择了最无助也最无奈的法子,在常青老人的屋门前跪了三天。
第四天的清晨,常青老人叫起王换,给他端了稀饭和咸菜。王换吃粥时,常青老人告诉他,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道士,那道士修行一生,毕生都在参悟生死之秘。
他有没有参透生死之秘,无人知晓,这道士最终还是羽化了,他的尸骨,是金黄色的,如同黄金铸造的一般。如果能找到完整的黄金骨,就能用黄金骨的精髓炼出一颗丹丸。那颗丹丸,秀秀吃了,便能活过来。
“那个道士,如果真的参透了生死,他自己便不会死。”蓑衣翁听王换讲到这里,站起身,从船头摘下那盏风灯,点亮之后,又拿了烟袋,凑着灯火抽烟,烟袋装的烟叶似乎潮了,抽两口就要重新点燃一次。
“不,那个道士,并没有死。”王换摇了摇头,说道:“他其实是离开了尘世,却没有死。”
“就因为这些,你才来到西头鬼市,寻找那些黄金骨头?”
“是。”
常青老人给了王换一个药方,用药方煎熬出药水,将秀秀泡在药水中,尸体就不会腐败,能保存很长很长时间。王换从十八岁那年,就在常青老人家里,常青老人并不收他做徒弟,却教他拳脚功夫,因为常青老人知道,寻找黄金骨,是一个漫长而且险恶的过程,没有保命的本事,可能很快就会死在路上。
王换慢慢的讲,蓑衣翁就慢慢的听,一直到天色快要发亮的时候,蓑衣翁吹熄了风灯。
“如果你现在走的,是一条永远没有尽头的路,你会怎么样?”
“依然会走。”王换不假思索的答道:“不管有没有尽头,我走了,就有希望,如果不走,那就一点希望也没有。”
“天要亮了。”
“嗯。”王换点点头,知道这是蓑衣翁要离去的说辞,他翻身下船,重新跳到浅水中,迈步朝河边走去。
“我要出一次远门,到很远的地方去。”蓑衣翁等王换快要走到岸边的时候,说道:“以后十三堂的人再要找你麻烦,就要你自己去应对了。”
王换回头看看蓑衣翁,蓑衣翁说完这些话,转身钻进船舱,小小的乌篷船,顺着水流开始漂荡,一直漂到远处,直至消失在视线中。
王换回到西头城的住处,走进小院之后,他发现老瞎子,大哑巴小哑巴,都在隐蔽的角落中打盹。
“黄三响找麻烦,瞎子怕有事,带着大方小方来了。”老断躺在窗台上,窗台本不够躺下一个人,但老断只有半截身子,在窗台上躺的很舒服。
王换进屋之后,闷头就睡,有老瞎子他们在,小院很安全,不用担心遭到伏击。
他竟然睡了整整一天,到了黄昏时,王换吃了些东西,又去了西头鬼市。一出门,天就开始下雨,越下越大,王换跑到鬼市,冒雨搭上板屋。
他钻到屋里,将漏水的地方用盆接了,然后脱下外衣拧干水。这时候,一道人影从雨幕中走来,二话不说,一头扎到了王换的板屋里。
“你还敢来?”
“有什么不敢,我只是做生意的,和谁都能做生意。”薛十三戴了一顶大斗笠,进屋之后摘下斗笠,又反手关上屋门,蹲在王换身前,说道:“我是十三堂的人,可我做领堂,只是为了挣钱,并不愿抢地盘,当龙头,我和黄三响他们不是一路的。”
王换不答话,他现在吃不准薛十三的意图,黄三响刚丢了货,没准,薛十三是来套话的。
“你在西头鬼市也算站稳脚了,不用理会黄三响他们,各做各的生意,黄三响若是真的太过分,扰的鬼市鸡飞狗跳,我自然会到龙头那里说话。”薛十三看王换不作答,也不介意,从口袋里掏了烟,递给王换一支,说道:“眼下,有一个大买卖,金主是完全靠得住的,想找货。我拉你进来,你若真找到货,我只抽一成茶水钱。”
“你的门路,比我广,我能找到的货,你肯定也能找到。”王换淡淡一笑,薛十三这套话的手段,也太过拙劣了。
“话别说死,你先看看。”薛十三脱了自己脚上的一只鞋,把鞋垫拿掉,一股酸臭顿时在板屋中弥漫开来,薛十三抽抽鼻子,从鞋底抽出一张叠起的纸,说道:“味道稍重了些,你忍忍,我这就把鞋穿上。”
薛十三将鞋子里那张纸展开,递到王换面前。王换感觉纸上也沾着浓重的脚臭味,他看看这张纸,心就像是拧了个疙瘩。